司法鉴定书有效期这一说法存在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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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些人在因为受伤而去司法机构做司法鉴定时,那么可能就会有一定的时效,所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研究一下司法鉴定书有效期吗?根据有关规定,司法鉴定书有效期为五年,具体的相关内容,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详细了解。

司法鉴定书有效期这一说法存在吗?

一些人在因为受伤而去司法机构做司法鉴定时,那么可能就会有一定的时效,所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研究一下司法鉴定书有效期吗?根据有关规定,司法鉴定书有效期为五年,具体的相关内容,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详细了解。

一、司法鉴定书有有效期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司法鉴定交意见书的有效期,司法鉴定意见书也没有有效期这一说法,司法鉴定书是对鉴定项目作出的说明。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司法鉴定的范围

1、法医临床鉴定

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受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2、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人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3、文书司法鉴定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笔迹真伪、印章印文真伪、印刷、打英复印及传真文件特征同一性、文书的制作工具及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伪钞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

4、司法精神病鉴定

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经过司法部门的鉴定之后,如果是构成了一定的伤残等级,这个时候,当事人可能会受到一定的精神赔偿,也能够得到一定的相应保障,但是小编在这里也要提醒这些人,司法鉴定书有效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所以这些人应该时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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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生效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即生效,不过,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三、工伤认定决定书包括哪些基本信息《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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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书的有效期是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所需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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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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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等于杀人这一说法对吗?
从法律层面上说关于醉驾等于杀人,具体单就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本身而言,驾驶员主观上应属于故意,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在其主观上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仍应该属于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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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伤残鉴定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检验鉴定机构,但所做的鉴定结论万一与保险公司做出的结论不符合,怎么办?另外,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对警方的定案到底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万 一,警方不认同这份报告,那对当事人来讲,岂不是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  伤残鉴定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警方和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给出了相同的表态,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仅仅是一种参考,或者说是一种依据,并不能作为最终定案全部证据。当警方不采信鉴定报告时,当事人还可以重新请鉴定机构重做鉴定,如果和保险公司结论差距太大,使赔偿无法进行,还可以上法庭,由法庭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 一是医院证明, 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如果对省级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仍然不服,可以向申请重新鉴定,由双方协商或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将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区别情况地作了规定: 一、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人民才予准许。具体是: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譬如鉴定机构未经批准成立,无必要的鉴定器材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譬如存在鉴定人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主要内容没有问题,但存在一些缺陷(如笔误等)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这里,既肯定了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又明确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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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书的法律效力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伤残鉴定书的法律效力包含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检验鉴定机构,但所做的鉴定结论万一与保险公司做出的结论不符合,怎么办?另外,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对警方的定案到底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万
一,警方不认同这份报告,那对当事人来讲,岂不是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 
伤残鉴定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警方和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给出了相同的表态,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仅仅是一种参考,或者说是一种依据,并不能作为最终定案全部证据。当警方不采信鉴定报告时,当事人还可以重新请鉴定机构重做鉴定,如果和保险公司结论差距太大,使赔偿无法进行,还可以上法庭,由法庭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
一是医院证明,
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如果对省级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仍然不服,可以向申请重新鉴定,由双方协商或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将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区别情况地作了规定:
一、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人民才予准许。具体是: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譬如鉴定机构未经批准成立,无必要的鉴定器材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譬如存在鉴定人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主要内容没有问题,但存在一些缺陷(如笔误等)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这里,既肯定了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又明确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亲子鉴定书复印件由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对于亲子鉴定书复印件由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受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职工拿到的工伤鉴定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可以在劳动纠纷中当做证据材料使用。因此,职工要妥善保管鉴定书的原件。那么,工伤伤残鉴定书原件丢了,复印件有效吗
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使用,与原件无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存50年,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
因此,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丢失的情况,不要着急,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复印,只有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才能使用。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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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售同权佛山有这种说法吗?
佛山并没有关于租购同权的说法,其实不管佛山是否会更进发布,学区房的资源依然是非常紧缺的,加之前置条件非常多,这样一来不仅会导致学区房的租金上涨,还会进一步推高学区盘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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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书的法律效力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检验鉴定机构,但所做的鉴定结论万一与保险公司做出的结论不符合,怎么办?另外,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对警方的定案到底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万 一,警方不认同这份报告,那对当事人来讲,岂不是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  伤残鉴定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警方和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给出了相同的表态,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仅仅是一种参考,或者说是一种依据,并不能作为最终定案全部证据。当警方不采信鉴定报告时,当事人还可以重新请鉴定机构重做鉴定,如果和保险公司结论差距太大,使赔偿无法进行,还可以上法庭,由法庭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 一是医院证明, 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如果对省级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仍然不服,可以向申请重新鉴定,由双方协商或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将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区别情况地作了规定: 一、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人民才予准许。具体是: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譬如鉴定机构未经批准成立,无必要的鉴定器材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譬如存在鉴定人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主要内容没有问题,但存在一些缺陷(如笔误等)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这里,既肯定了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又明确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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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书的法律效力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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