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的条款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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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到某个单位去上班之前肯定手中会拿到正式的合同并且有双方的签字以证明其法律上的效力,但是在法律规定之下还是有部分的条款在写进合同的同时也是无效的,而这些条款主要就是没有经过双方的同意就直接拟定或者违法的内容等。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劳动合同无效的条款有哪些?

员工到某个单位去上班之前肯定手中会拿到正式的合同并且有双方的签字以证明其法律上的效力,但是在法律规定之下还是有部分的条款在写进合同的同时也是无效的,而这些条款主要就是没有经过双方的同意就直接拟定或者违法的内容等。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26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综上所述,尽管一般的合同只要被签字或者其他盖章的行为就能代表双方都同意可以生效的,但是因为事实中有的员工被迫于单位的威胁而不得才同意的条款肯定就意味着侵害着劳动者的利益,此时如果劳动者有任何的异议直接提出后就能将其定义为无效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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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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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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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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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欠条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过了诉讼时效、没有资金支付凭证、欠条未写明借款事由的状况下,欠条都是无效的。
欠条的要素:
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欠条写明还款时间。则以还款日期开始起算诉讼时效。如果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欠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在债务诉讼中,有时除了提供欠条外,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事实凭证,如银行转账小票,收条收据、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然而,有些债主通过现金形式给付,又没写收据,到了打官司的时候可能造成举证不能,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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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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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欠条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过了诉讼时效、没有资金支付凭证、欠条未写明借款事由的状况下,欠条都是无效的。
欠条的要素:
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欠条写明还款时间。则以还款日期开始起算诉讼时效。如果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欠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在债务诉讼中,有时除了提供欠条外,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事实凭证,如银行转账小票,收条收据、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然而,有些债主通过现金形式给付,又没写收据,到了打官司的时候可能造成举证不能,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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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后,定金应按定金罚则进行处理。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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