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到哪里办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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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那此时需要到夫妻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此时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话,则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到哪里办

一、办理离婚手续到哪里办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拿到离婚证后反悔怎么办?

拿到离婚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可以单方面要求收回离婚证吗?显然是不可以的。反悔的理由会有很多,比如对离婚决定反悔、对财产问题分割反悔、或者对没有约定的事项反悔等,对这些事项的反悔该怎么办,其做法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逐一分析之。

1、对离婚决定反悔时,该怎么办?

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按要求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这个时候,不能再要求不离婚了,因为离婚已经成了事实,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当然有一个例外,即如果双方再次同意和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再次成为夫妻。

2、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时,该怎么办?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根据司法解释,只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驳回诉讼请求

3、如果对没有约定的事项反悔时,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求,法院会按照诉求依法作出新的判决。经常碰到的例子偶探视权等等。

离婚手续的办理也要区分不同的离婚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肯定就是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但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此时一般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而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离婚条件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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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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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凭祥离婚登记是由民政局受理。
、离婚登记的行政确认条件为: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补领婚姻登记证的行政确认条件为: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在仍然维持登记时婚姻状况;
2.原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遗失、损毁;
3.原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是在本登记机关办理的,或者现在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是本辖区内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3、撤销婚姻的行政确认条件为: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离婚登记的行政确认条件为
5、
6、
7、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8、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9、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10、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1
1、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2、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1
3、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1
4、撤销婚姻的行政确认条件为:
1
5、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1
6、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1
7、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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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离婚登记的行政确认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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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20、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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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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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2
4、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5、撤销婚姻的行政确认条件为:
2
6、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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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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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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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这种方式最简便,但前提条件是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2.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一般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审理判决,

1)、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话一般会判离的,婚姻法列举了五种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离婚诉讼的,当然还有其他情形,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分析。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均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不但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看哪方抚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一般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已满十周岁的话由孩子选择与谁一起生活,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到孩子满18周岁,抚养费以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如果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要去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关于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到哪里办理?
[律师回复] 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一、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夫妻争议,法院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可以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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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夫妻车辆过户手续、流程、费用,都与普通个人之间车辆过户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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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过户前一定要清理掉所涉车辆的违章记录。
3,办理地点:转入方户口所在地的所属车辆管理所。
4,办理期限:网传必须3月1日前办理,特意问了一下工作人员,答复说:目前没有限定时间。近期因限号车管所不少人来办理变更车牌号的,需要办过户的,不妨稍过一段时间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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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转车辆、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到所属车管所后,先排队给车辆照相,凭照相档案条码到办事大厅拿号、填表。到号后提供所需证件和复印件办理手续。凭业务单到指定窗费15元。再凭单到指定窗口领取新证(约等半个小时),领新证时最好查验一下车辆C卡,看是不是需要更新,如需要,交10元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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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继续使用夫妻名义是否是重婚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离婚后继续使用夫妻名义是否是重婚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后继续使用夫妻名义是否属于重婚罪
不属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
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二、重婚的后果
1、民事后果: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
(2)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3)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2、刑事后果:
《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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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继续使用夫妻名义属于重婚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离婚后继续使用夫妻名义属于重婚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后继续使用夫妻名义是否属于重婚罪
不属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
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二、重婚的后果
1、民事后果: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
(2)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3)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2、刑事后果:
《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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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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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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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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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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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财产公证去哪里办手续?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的财产公证去哪里办手续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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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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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婚的后果
1、民事后果: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
(2)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3)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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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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