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店销售假药处罚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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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销售假药的处罚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做出处罚决定及执行等。如果药店销售假药触犯刑法,处罚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起诉及法院判决等程序。根据刑法最新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人判刑。

关于药店销售假药处罚流程是什么?

一、关于药店销售假药处罚流程是什么?

1、立案:对于日常监督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及交办.转办中发现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2、调查取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调查时应出具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合议,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以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

7、执行: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自觉履行或强制执行

二、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综上所述,药店销售假药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是由药监局执行的,立案后展开调查,审查结束后出具行政处罚书,并用适当方式送达。我国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是比较严厉的,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药店作为单位,会被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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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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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一家药店工作,今天有很多药监局的人来我们药店,收走了很多药,后来我们药店停业,原因是销售假药,请问销售假药如何罚款?
[律师回复] 个事情分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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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出去的假药有没有造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
2.视卖出去的假药有多少金额而定 依据是《刑法》第141、149和140条之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如果达不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如果构成了其他犯罪,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如果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药品的货值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要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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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药店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是:售卖假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中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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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哥看到别人生产伪劣产品赚钱,自己就想要弄些假药在药店来卖,卖出去的产品被人发现是假货了,制造销售假药处罚规定是如何?
[律师回复]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1]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2]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根据最新修正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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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为了赚点钱,在自己的药店内销售了假药了,现在获利有10万,现在要被判刑了,销售假药10万元能判多久呢?
[律师回复] 销售假药,流水账10万元,涉嫌销售假药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
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本案中,服用池某所售假药的人员未发生轻伤、重伤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池某销售假药的后果只是威胁他人身体健康、可能造成他人贻误诊治的后果,故法院考虑对其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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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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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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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私自销售假药店方承担责任吗?
店员私自销售假药店方是否承担责任,应该是根据具体行为要件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如果药店是知情的情况之下,那么也需要承担责任。对于单位是需要按照罚金来进行处罚的,对于其他的责任人员,主管人员按照个人犯罪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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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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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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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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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姐在我大学的时候开了个药店,主要服务对象是学生,还违规销售了不少的假药,还包括劣药,药店销售劣药的处罚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违规经销假劣药品
  的含义是指:
  
(一)经销了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认定的或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在药品抽验中确认的假劣药品。
  
(二)以上问题是由于违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等造成的。
  对于假药、劣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有如下规定: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不相符的称为假药或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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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为制售假劣药品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增加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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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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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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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姐开了个药铺,主要是销售的一些保健品,但是里面全部是假药的,涉嫌了违法了,那销售假药的违法所得如何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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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所得时如何进行处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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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3、第七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生产售卖假药有什么规定
1、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1)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2)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3)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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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开药店的,有一次去进药。厂家问要不要价格低廉的药,只是有一点参假。为了赚钱,进了一批来卖。最开始都没有事,后来被一个懂药理的人发现了,就投诉了,不知道一般情况下销售假药罪的销售数额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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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怎么进行认定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第七条 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两款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实施本条第二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如何正确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仅限于药品;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必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是数额犯,只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时,应依照处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由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按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量刑。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生产、销售假药罪突出一个“骗”字,即以假药骗取钱财,因此与诈骗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相比较而言,有如下主要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
3、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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