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按揭房的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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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夫妻离婚按揭房的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的分割问题规定是怎么样的?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情况如下

1、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这种情况下,房产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房产证的。

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 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共同还贷的。

此情形下,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现在首付按揭买房,已经成为了中国大部分人的买房方式,房价日益高涨,房子的需求又与日俱增,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按揭的房子的分割问题,其中分为两类,一个是婚前,还有就是婚后,婚前买房如果个人名义是无法共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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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按揭房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离婚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归属
(一)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后夫妻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共同还贷,除非一方能证明其所用还贷的款项为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律师认为,该房屋也应当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归根结底,婚后能取得产权证书,是因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即便婚后是共同还贷,一方在婚前支付的款项一般都高于婚后配偶支付的款项,将房屋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也更符合公平原则,可以避免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因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不公平现象。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应当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参与还贷的配偶一方,可以要求给与补偿。
三、婚后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另行提讼。
四、离婚时按揭房屋增值所产生利益的归属问题
房屋增值部分,法律上称为“孳息”,法律对该孳息的归属没有明确的规定。处理这类问题时,先要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房屋产生的孳息就归其所有。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应归双方共有,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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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产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离婚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归属
(一)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后夫妻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共同还贷,除非一方能证明其所用还贷的款项为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律师认为,该房屋也应当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归根结底,婚后能取得产权证书,是因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即便婚后是共同还贷,一方在婚前支付的款项一般都高于婚后配偶支付的款项,将房屋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也更符合公平原则,可以避免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因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不公平现象。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应当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参与还贷的配偶一方,可以要求给与补偿。
三、婚后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另行提讼。
四、离婚时按揭房屋增值所产生利益的归属问题
房屋增值部分,法律上称为“孳息”,法律对该孳息的归属没有明确的规定。处理这类问题时,先要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房屋产生的孳息就归其所有。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应归双方共有,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夫妻离婚时要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离婚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归属
(一)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后夫妻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共同还贷,除非一方能证明其所用还贷的款项为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律师认为,该房屋也应当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归根结底,婚后能取得产权证书,是因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即便婚后是共同还贷,一方在婚前支付的款项一般都高于婚后配偶支付的款项,将房屋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也更符合公平原则,可以避免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因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不公平现象。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应当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参与还贷的配偶一方,可以要求给与补偿。
三、婚后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另行提讼。
四、离婚时按揭房屋增值所产生利益的归属问题
房屋增值部分,法律上称为“孳息”,法律对该孳息的归属没有明确的规定。处理这类问题时,先要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房屋产生的孳息就归其所有。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应归双方共有,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夫妻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按揭房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离婚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归属
(一)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后夫妻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共同还贷,除非一方能证明其所用还贷的款项为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律师认为,该房屋也应当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归根结底,婚后能取得产权证书,是因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即便婚后是共同还贷,一方在婚前支付的款项一般都高于婚后配偶支付的款项,将房屋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也更符合公平原则,可以避免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因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不公平现象。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应当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参与还贷的配偶一方,可以要求给与补偿。
三、婚后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另行提讼。
四、离婚时按揭房屋增值所产生利益的归属问题
房屋增值部分,法律上称为“孳息”,法律对该孳息的归属没有明确的规定。处理这类问题时,先要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房屋产生的孳息就归其所有。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应归双方共有,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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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价格:会按市场价格(该价格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协商不了,会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明确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有银行贷款,要扣除银行贷款后然后分割。谁取得房屋产权,就由谁继续承担银行的贷款,取得房屋一方补款给对方。如果双方均不要求房屋产权,可以出售,然后将出售款项进行分割。
8.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父母实际出资时,在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况下,没有证据表明出资性质的前提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做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实践中的出资协议或可以证明,此外还要以资金我线索,查出资及其性质是否真实。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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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能做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按揭房能做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的,夫妻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确定财产的权属问题,其主要特征就是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夫妻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那就应当认定为有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包括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对于约定夫妻财产制,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可见,夫妻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确定财产的权属问题,其主要特征就是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夫妻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

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鼓起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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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按揭的房子怎么办?还没交房.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离婚按揭的房子怎么办?还没交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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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按揭的房子怎么办?还没交房.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离婚按揭的房子怎么办?还没交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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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按揭的车子夫妻离婚后怎么过户
[律师回复] 对于正在按揭的车子夫妻离婚后怎么过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卖。银行通常规定贷款未满一年的要付违约金,如果满一年的一般就不用付了。按揭款没还清的可以让买方先付首付补差额,然后去银行还清,然后就可以签定买卖合同,拿到余下的钱之后,办理解押手续,之后再办理过户,就可以正常交易了。相关内容如下:
一、首先二手房交易以房产证为准,有了房产证才可以上市交易。目前该房产未拿到产权证,因此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您想与卖方办理合同更名,可以让房主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您之间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得到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
二、如果有出售条件,是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首先是要取得银行的同意,可以先向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目前银行一般情况下,不办理转按揭手续。一般是是房主自筹资金还清贷款,取出产证;也有的是客户以定金形式支付部分现金给卖方,以帮其取回房产证,这取决于客户对卖方及所委托的中介公司的信任程度,而这种方式对买方来说存在风险,一般不会被接受。
三、虽然管理部门规定二手房交易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具体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银行方面。据目前所知,只有建设银行可以办理按揭转让。同时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二手房转按揭业务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请,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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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了以后,女方可以按揭买前夫的房子吗
[律师回复] 可以,这样属于二手房贷款,需要对房子进行评估,然后按评估价格和交易价格比较低的那个进行贷款计算。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住房交易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证明材料;
5)贷款担保材料:拟购住房的权属证明文件和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拟购住房评估报告书等;
6)房产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声明;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客户填写并提交银行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贷前调查及面谈:银行与借款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
3.贷款审批:一行进行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发放:符合条件后银行发放贷款。
6.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
7.贷款结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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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按揭什么意思 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含义:买房人购买房屋因房款不够,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但要把所购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后,银行才会归还抵押物。注意:在按揭贷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当你还清全部贷款本金与利息后,不要忘记摊销抵押。申请按揭贷款的签订合同与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须要妥善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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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夫妻离婚了以后,女方可以按揭买前夫的房子吗
[律师回复] 可以,这样属于二手房贷款,需要对房子进行评估,然后按评估价格和交易价格比较低的那个进行贷款计算。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住房交易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证明材料;
5)贷款担保材料:拟购住房的权属证明文件和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拟购住房评估报告书等;
6)房产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声明;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客户填写并提交银行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贷前调查及面谈:银行与借款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
3.贷款审批:一行进行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发放:符合条件后银行发放贷款。
6.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
7.贷款结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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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按揭买的房子离婚需要归谁呢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二人按揭买的房子离婚需要归谁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二人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应该归谁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以上规定:
1、若你们在婚前有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比如:婚前财产公证等),从其约定。
2、如果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没有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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