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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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建立在平分的基础上,对于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的,应该也算。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如果一方照顾小孩,或者生活上面存在困难,可以适当照顾。双方发生争议的,协商不成的话找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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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对于转继承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其他内容补充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三,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四,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例如,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此时该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应得到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就发生转继承。不仅在遗嘱继承中会发生转继承,并且在遗赠中也会发生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在法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未实际接受遗赠财产时死亡,该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受遗赠人应受领的遗赠财产。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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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出遗产的部分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六点: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根据以上六点,可以将遗产分为三大类:
1.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
2.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3.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
二、然后,确定遗产的继承方式
(一)如果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所立遗嘱内容合法,被继承人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有处分权的,按照遗嘱继承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首先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确定为遗产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真实合法的,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要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首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出遗产的部分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六点: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根据以上六点,可以将遗产分为三大类:
1.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
2.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3.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
二、然后,确定遗产的继承方式
(一)如果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所立遗嘱内容合法,被继承人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有处分权的,按照遗嘱继承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首先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确定为遗产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真实合法的,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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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妻子是第一继承人,还是分开继承?
[律师回复]
一、子女和妻子是不是
第一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
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因此不管是死者的妻子还是儿子,他们都是属于遗产的第一继承人。
二、如何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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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转继承得到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其他内容补充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三,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四,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例如,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此时该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应得到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就发生转继承。不仅在遗嘱继承中会发生转继承,并且在遗赠中也会发生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在法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未实际接受遗赠财产时死亡,该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受遗赠人应受领的遗赠财产。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流程
一、首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出遗产的部分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六点: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
根据以上六点,可以将遗产分为三大类:
1.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
2.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3.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
二、然后,确定遗产的继承方式
(一)如果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所立遗嘱内容合法,被继承人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有处分权的,按照遗嘱继承。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人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流程
一、首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出遗产的部分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六点: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
根据以上六点,可以将遗产分为三大类:
1.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
2.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3.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
二、然后,确定遗产的继承方式
(一)如果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所立遗嘱内容合法,被继承人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有处分权的,按照遗嘱继承。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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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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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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