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止时效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525人
专家导读 行政复议中止原因在中止日起60天内,没有解决行政复议中止的解除,行政复议中止则成为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是指行政诉讼案法官并没有对行政部门的行政政策进行停止要求,而起诉方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则按照法律规章依法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且做出最后的处理结果。
行政复议中止时效规定是什么

行政复议中止时效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是指政府部门的行政政策和行政行为导致自然人或社会团体组织受到经济或个人的损害。从而自然人或者团体组织向法院对相关行政部门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中止:是指在行政诉讼官司中,诉讼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停止对被诉方行政部门的行政行动。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行政诉讼案法官并没有对行政部门的行政政策进行停止要求,而起诉方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则按照法律规章依法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且做出最后的处理结果。

行政复议中止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人死亡、失踪不明,其家属不能确定具体出任其原申请人代为申诉的时间

2、申诉人行动不便无法参加或到达行政复议现场的

3、申诉人或申诉组织无法决定具体代表人

4、申诉人以及被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与行政复议的

5、案件牵扯具体专业部门进行辅助专业解释的

6、案子需要其他案子的审判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子依旧在审理中没有判决的情况下

7、其他具体情况

以上就是形成复议中止的具体条件之一,申诉人以及被诉行政机关因法定原因无法出席的、申请人死亡或者失踪不明、还有在无法决定具体委托申诉权利人的时候,复议中止。复议中止不代表行政复议就此结束,而是随着造成中止条件的解除而再次恢复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中止原因在中止日起60天内,没有解决行政复议中止的解除,行政复议中止则成为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申诉人除不可抗力原因(如死亡、行动不便以及失踪)的情况下,没有决定具体委托权利人的应急时决定申诉代理权利人。推脱时间造成行政复议终止,后果自己承担。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复议中止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0****6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2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复议中止行政处罚还生效吗
行政复议中止期间,行政处罚当然具有法律效应,其实不管行证复议是否中止,原则上都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行政处罚相对人提出了行政复议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经行政复议确认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可撤销行政处罚。
10w+浏览
行政类
你好,律师,我的阿姨因为不服行政决定,申请了行政复议,行政行政复议终止了,我想请问下什么情况可终止行政复议?
[律师回复]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2] 。
其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以上是对什么情况可终止行政复议的回答,只要是有上诉的情形之一的,就会可能终止行政复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复议中止和行政复议终止区别有哪些
行政复议中止是可恢复的,终止是无法恢复的。行政复议中止只要中止原因消除之后就可以恢复,但如果是申请人死亡或者丧失复议的能力,且没有确认法定代理人参加的,满60日后仍未消除的就会变成终止。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可以吗?
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可以,但是是需要等到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之后才能够进行处理,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暂时停止。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中止行政复议后怎么办?
中止行政复议后执法人员应及时的消除中止的原因,再来进行恢复案件的案件,中止之后的行政复议不代表着案件就结束了,同时恢复审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及时的通知双方当事人,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中止是否正确?
不正确。首先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就只能够算是终止了行政复议的申请。因为当事人他如果发起了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最终把这个申请给撤回,那么就只能够是属于已经用掉了这次行政复议申请的机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前几天申请了行政复议,现在还是比较麻烦的,毕竟手续很多,咨询下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 (
[律师回复]
(一)行政复议第三人必须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某村民向镇政府申请建房,虚报多报户口,瞒报少报已有宅基地,镇政府工作人员未认真核查,发给其建房许可证,该村民开始建房,后经县国土局查明,对该村民予以行政处罚要求其退还非法占地,并处以罚款,该村民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这里镇政府就是以第三人名义参加复议,因为镇政府与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所谓“利害关系”是指作为复议标的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处理结果可能影响其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权利义务。是否与复议标的有利害关系是判断申请人以外的其他行政相对人能否成为第三人的唯一法律标准,至于这种利害关系的密切程度则不影响其成为第三人。
  
(二)第三人参加的是已经开始的行政复议。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如果行政复议还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都不会再有第三人的问题。否则就不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行政复议,而可能是以申请人的身份重新申请一个新的行政复议。
  
(三)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批准。这是为了一方面要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必要的干扰行政复议活动的发生。允许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有几个目的。由于第三人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参加,可以有助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多角度的审查,有利于复议决定的准确性;二是相关问题在一个复议活动中得以解决,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三是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行为的公正、合理。无论是复议申请人、还是第三人经过行政复议审查后,合法权益会得到保护,违法行为得以纠正,从而保障行政管理有效的实施。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8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中止时效规定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