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企业改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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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企业改制的基本流程:1、首先是拟定方案,方案当中要有企业的基本状况、改制后企业发展思路和措施等内容 2、然后进行财产的审计和评估 3、接着对之前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批,进场交易 4、最后签订协议、缴纳认购资金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在我国企业改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在我国企业改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般指有限公司该职位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

1、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制定企业改制方案。

2、清资核产。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3、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

4、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指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5、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二年一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6、认缴出资。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7、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改制具体操作步骤

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2)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3)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5)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6)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

(7)联络发起人;

(8)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二、企业改制类别方式

1、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2、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

(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

(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我国企业改制的流程一般是先拟定方案,然后进行审批和评估,接着进场交易,最后签订协议、缴纳认购资金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这一系列的流程都是有严格要求的。企业改制的方式也很多,我们应该多加了解,合理按照流程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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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的性质而定,如果不是国有企业的,由企业召开股东会议,由股东对改制进行表决。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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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国有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
2、制定方案
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3、方案报批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经董事会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4、信息公示
转让方持上述材料到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填报《出让意向登记表》、《公告登记表》,签订《转让委托合同》;
产权交易中心将转让公告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网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公告期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根据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结果,合理选择拍卖、招投标或者协议转让等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5、改制审批
经公告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后,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确定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报政府部门批准。
6、转变职工身份和资产处置
凭政府批准文件到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国有身份的退出,签订国有身份退出协议,落实补偿金及相关事宜;
凭政府批准文件和劳动部门的职工国有身份退出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
7、交易鉴证
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主持下签订转让合同;
在产权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资产交割和价款结算,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单;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转让鉴证书》。
7、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变动或者注销;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资,持产权交易手续和验资报告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或者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过户。
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实行领办制和跟踪问效服务。
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律师回复]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般采用发起设立的方法,即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公司股份。这与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法不同。在我国,除了发起设立之外,还有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方法,适用于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出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原国有企业,《公司法》规定,凡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即国家)的,可以依照该法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多个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该法改制成前述第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即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改制与发起设立有所不同,但是考虑到与发起设立还是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因此于此一并论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具备后,按照下列程序设立公司: (一)发起人达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 公司发起人是指按照公司法、行政法规的规定,缔结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对公司的设立承担责任的公司创办人。法人和符合创办条件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通过平等协商,达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可以共同委托一位或其中数位发起人具体办理申请登记等设立事务,也可以委托专门从事代理该项业务的第三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办理该事务。公司可行性报告、公司章程等文件一般也是由发起人起草。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实际上是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设立决定,成为事实上的发起;或者由企业自己提出申请,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形成发起的事实。 (二)进行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关系 股东的出资必须经过国家核准登记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如果涉及国有资产出资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其产权归属,切实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三)制订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订,并由全体股东在该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法》第22条):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 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缴纳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即为公司的股本总额,是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认缴的资金总额。公司股本总额必须由股东一次性认足,股东认缴的股份必须一次性缴清。违反设立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的,该股东应当对其他履行了认缴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股东出资的实物应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建筑物、设备或者其他物资;同时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数额不大的,可以由股东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该实物的价值和作价;其中用国有资产出资作价的,资产评估结果应当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资、确认。同时根据《公司法》第24条的规定,股东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但是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股东办理公司登记前,应当将公司的货币出自一次足额地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股东应当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 (五)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验资机构一般为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一般需要两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 (六)申请登记注册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则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国家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在获得批准文件之日起的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经审批。 1994年7月1日,颁布了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配合《公司法》的颁布实施。该条例将过去的公司设立审批登记制改变为国际通行的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制,又称准则制;并以企业类型代替过去的所有制类型的登记;以注册资本代替注册资金;适当集中登记权,仅由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省、市、县工商管理机关负责公司的登记,城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负责公司的登记,但非公司性的企业的登记权,仍然可以行使;公司类型成为划分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公司登记管辖权的依据。如该条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或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家工商局和省级工商局负责登记;其他公司的登记由其他各级工商局负责登记;统一使用由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公司登记申请,对新公司使用新格式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程序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前,必须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进行该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在保留期内,发起人或股东不得利用该预先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转让该名称。 2、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聘用或者选举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供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 (七)填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该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股东出资证明书的编号。 (八)进行公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通常在报刊上发表公告,以昭示大众。有些还宣布原企业解散,新公司成立。公告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经步骤,因此即使不经公告,也不会对公司设立的效力产生影响。公司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进行设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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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你好,我们是一家国企,遇到改制方面的一些法律有关问题,咨询一下律师给一些建议,请问企业改制基本流程,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从大的方面划分,一般经过几个阶段:
  第
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第
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
  第
三、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
四、发起人出资。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
五、公司筹委会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主要工作为初步审议公司筹备情况及公司章程草案,并确定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
  第
六、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
  第
七、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阶段,主要工作为: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企业改制需要新增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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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
制定方案:
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方案报批: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经董事会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信息公示:
转让方持上述材料到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填报《出让意向登记表》、《公告登记表》,签订《转让委托合同》;
产权交易中心将转让公告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网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公告期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根据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结果,合理选择拍卖、招投标或者协议转让等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改制审批:
经公告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后,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确定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报政府部门批准。
转变职工身份和资产处置;
凭政府批准文件到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国有身份的退出,签订国有身份退出协议,落实补偿金及相关事宜;
凭政府批准文件和劳动部门的职工国有身份退出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
交易鉴证:
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主持下签订转让合同;
在产权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资产交割和价款结算,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单;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转让鉴证书》。《产权转让鉴证书》是产权转让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财务结算、税务、土地、房地户籍变更手续地必备文件,是其增减资产的合法凭证。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凭《产权转让鉴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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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变动或者注销;
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流程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资,持产权交易手续和验资报告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或者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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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般采用发起设立的方法,即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公司股份。这与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法不同。在我国,除了发起设立之外,还有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方法,适用于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出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原国有企业,《公司法》规定,凡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即国家)的,可以依照该法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多个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该法改制成前述第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即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改制与发起设立有所不同,但是考虑到与发起设立还是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因此于此一并论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具备后,按照下列程序设立公司: (一)发起人达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 公司发起人是指按照公司法、行政法规的规定,缔结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对公司的设立承担责任的公司创办人。法人和符合创办条件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通过平等协商,达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可以共同委托一位或其中数位发起人具体办理申请登记等设立事务,也可以委托专门从事代理该项业务的第三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办理该事务。公司可行性报告、公司章程等文件一般也是由发起人起草。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实际上是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设立决定,成为事实上的发起;或者由企业自己提出申请,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形成发起的事实。 (二)进行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关系 股东的出资必须经过国家核准登记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如果涉及国有资产出资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其产权归属,切实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三)制订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订,并由全体股东在该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法》第22条):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 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缴纳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即为公司的股本总额,是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认缴的资金总额。公司股本总额必须由股东一次性认足,股东认缴的股份必须一次性缴清。违反设立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的,该股东应当对其他履行了认缴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股东出资的实物应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建筑物、设备或者其他物资;同时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数额不大的,可以由股东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该实物的价值和作价;其中用国有资产出资作价的,资产评估结果应当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资、确认。同时根据《公司法》第24条的规定,股东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但是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股东办理公司登记前,应当将公司的货币出自一次足额地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股东应当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 (五)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验资机构一般为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一般需要两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 (六)申请登记注册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则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国家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在获得批准文件之日起的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经审批。 1994年7月1日,颁布了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配合《公司法》的颁布实施。该条例将过去的公司设立审批登记制改变为国际通行的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制,又称准则制;并以企业类型代替过去的所有制类型的登记;以注册资本代替注册资金;适当集中登记权,仅由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省、市、县工商管理机关负责公司的登记,城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负责公司的登记,但非公司性的企业的登记权,仍然可以行使;公司类型成为划分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公司登记管辖权的依据。如该条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或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家工商局和省级工商局负责登记;其他公司的登记由其他各级工商局负责登记;统一使用由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公司登记申请,对新公司使用新格式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程序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前,必须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进行该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在保留期内,发起人或股东不得利用该预先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转让该名称。 2、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聘用或者选举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供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 (七)填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该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股东出资证明书的编号。 (八)进行公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通常在报刊上发表公告,以昭示大众。有些还宣布原企业解散,新公司成立。公告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经步骤,因此即使不经公告,也不会对公司设立的效力产生影响。公司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进行设立公告。
如何理解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方法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将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另按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 国有企业改制是涉及产权制度的改革,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一起实施。改制方案可以先由国有企业提出,也可以由政府派出有关部门与企业一起研究制订。 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性强、牵涉面广的改革,除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外,计划、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税务、工商管理、总工会、金融债权银行及债权管理部门、中小企业局等单位参加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研究拟订和会审,并按照各自职能,支持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实施。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向全体职工进行深入广泛的思想动员,讲清改制的目的、意义及政策,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制订企业改制方案,要吸收职工代表参加,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制方案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不允许少数人暗箱操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认真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在核准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扣除改制费用后,可采用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出售。实行拍卖或招标方式的,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能以拍卖或招标方式出售的,以协议方式出售。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妥善解决国有资产依法处置、职工妥善安置建立新型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金融债权保全、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建立等一系列问题,确保改制企业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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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企业改制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企业改制的基本流程规定,首先需要改制单位制度改制方案,说明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经过上级机关审批通过,进行原企业资产清算,通过财务审计后完成企业改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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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在一家国企里面负责改革的工作,现在就要出方案,请问国有企业改制的流程步骤?
[律师回复] 改制的步骤:
第一步,成立改制工作班子,由一把手挂帅,关键科室和中介服务 机构进入这个工作班子。提出 “ 改制申请 ” ,请上级主管部门出文 “ 同 意改制 ” 。
第二步,提出改制思路(初稿),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修改后,形 成定稿,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先期征求上级意见。既体现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制, 又主动争取上级的支持理解。 新公司的域名可以提前申 报、确认。
第三步,确定 “ 改制时点 ”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改制审计,理清资 产、资金的真实数据,并清理全厂职工劳动合同状况、特殊群体(退 休、离职、伤残、大病等)状况,按改制政策,计算出 “ 预留安置费 用 ” 。改制时点要根据经营、劳动、财务和投资状况稳妥确定,一经 确定不再变动。
第四步, 将改制审计结果和职工预安排方案量化到 “ 改制思路 ” 中, 结
合改制政策文件精神,提出 “ 改制方案 ” (初稿),充分征求上级和职 工代表意见后,形成 “ 改制方案 ” (定稿)。
第五步, 召开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改制方案, 形成 “ 大会决议 ” ,备好原件两份。职代会力求充分准备,一次成功。
第六步, 将正式的改制方案和职代会决议上报上级, 改制方案主要内 容为:改制方向; 改制可行性、 必要性; 通过改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新公司发展目标;资产预评估;按改制政策配股、折股方式;认股、 募股来源;可享受的政策及文件出处(不享受的政策也列出文号); 改制工作步骤等。 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作出改制批复, 备好批复原件两 份。
第七步,按已批复的改制方案,进行资产评估。委托评估机构进驻, 企业派专人配合,提供数据资料。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确认方 式,按国资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八步,根据资产评估、确认结果,准确确定新公司的资产规模、构 成与来源,以及注册资本额及构成。完成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新公司 章程等公司注册前的文件准备。
第九步,办理新公司的各项登记、审批、备案手续。以上是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流程步骤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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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最近我们企业的总经理告诉我们国有企业准备改制上市了。我想问下:国有企业 改制 上市 流程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国有企业 改制 上市 流程具体是什么?
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
制定方案:
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方案报批: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经董事会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信息公示:
转让方持上述材料到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填报《出让意向登记表》、《公告登记表》,签订《转让委托合同》;
产权交易中心将转让公告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网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公告期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根据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结果,合理选择拍卖、招投标或者协议转让等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改制审批:
经公告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后,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确定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报政府部门批准。
转变职工身份和资产处置;
凭政府批准文件到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国有身份的退出,签订国有身份退出协议,落实补偿金及相关事宜;
凭政府批准文件和劳动部门的职工国有身份退出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
交易鉴证:
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主持下签订转让合同;
在产权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资产交割和价款结算,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单;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转让鉴证书》。《产权转让鉴证书》是产权转让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财务结算、税务、土地、房地户籍变更手续地必备文件,是其增减资产的合法凭证。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凭《产权转让鉴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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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变动或者注销;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资,持产权交易手续和验资报告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或者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过户。
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实行领办制和跟踪问效服务
国企改制破产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企改制破产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国企下岗职工,我知道自己是“终身制”,我们从来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之说。然而,现行政府的政策是要求国企改制,我单位昨天分批次召集职工开会并要求职工签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首付百分之十,养老保险金单位交到达2006年5月份止,并说月份之前不签定合同到社保局续保就会要受到处罚,其它一些福利没有。并且合同上的甲方是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的名称。我们觉得我们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我们拒签合同。已经宣告我们公司破产,但在全体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的名称已经变更,破产后对45之下人员实行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一次性补偿,具体方案的制定没有征求全体职工的同意。按政策规定我们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和一些福利待遇呢我人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次性补偿金的基数单位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可以理高吗全体职工下岗,管理人员和领导可以逐年加薪吗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所以,建议准确的介绍,究竟是破产,还是改制企业改制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从你们介绍的案件来看,原来的企业已经破产,能拿到一些补偿已经是很不错了.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可以联合要求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反映。。。若公司确实已经破产者,员工只能依照相关的程序领取救济金了。如果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则职工的安置方案是不会很优惠的,但该方案要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并要经清算组通过并报审核。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即已破产,应进行清算,优先清偿职工劳动工资和补偿。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以集体聘请律师提供申请劳动仲裁。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向清算组及反映。
国企改制破产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企改制破产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国企下岗职工,我知道自己是“终身制”,我们从来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之说。然而,现行政府的政策是要求国企改制,我单位昨天分批次召集职工开会并要求职工签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首付百分之十,养老保险金单位交到达2006年5月份止,并说月份之前不签定合同到社保局续保就会要受到处罚,其它一些福利没有。并且合同上的甲方是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的名称。我们觉得我们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我们拒签合同。已经宣告我们公司破产,但在全体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的名称已经变更,破产后对45之下人员实行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一次性补偿,具体方案的制定没有征求全体职工的同意。按政策规定我们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和一些福利待遇呢我人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次性补偿金的基数单位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可以理高吗全体职工下岗,管理人员和领导可以逐年加薪吗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所以,建议准确的介绍,究竟是破产,还是改制企业改制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从你们介绍的案件来看,原来的企业已经破产,能拿到一些补偿已经是很不错了.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可以联合要求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反映。。。若公司确实已经破产者,员工只能依照相关的程序领取救济金了。如果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则职工的安置方案是不会很优惠的,但该方案要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并要经清算组通过并报审核。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即已破产,应进行清算,优先清偿职工劳动工资和补偿。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以集体聘请律师提供申请劳动仲裁。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向清算组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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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做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 整体改制和部门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轨制要求的,规范的企业。2,部门改制部门改制是企业以部门资产入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门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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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破产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企改制破产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国企下岗职工,我知道自己是“终身制”,我们从来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之说。然而,现行政府的政策是要求国企改制,我单位昨天分批次召集职工开会并要求职工签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首付百分之十,养老保险金单位交到达2006年5月份止,并说月份之前不签定合同到社保局续保就会要受到处罚,其它一些福利没有。并且合同上的甲方是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的名称。我们觉得我们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我们拒签合同。已经宣告我们公司破产,但在全体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的名称已经变更,破产后对45之下人员实行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一次性补偿,具体方案的制定没有征求全体职工的同意。按政策规定我们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和一些福利待遇呢我人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次性补偿金的基数单位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可以理高吗全体职工下岗,管理人员和领导可以逐年加薪吗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所以,建议准确的介绍,究竟是破产,还是改制企业改制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从你们介绍的案件来看,原来的企业已经破产,能拿到一些补偿已经是很不错了.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可以联合要求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反映。。。若公司确实已经破产者,员工只能依照相关的程序领取救济金了。如果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则职工的安置方案是不会很优惠的,但该方案要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并要经清算组通过并报审核。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即已破产,应进行清算,优先清偿职工劳动工资和补偿。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以集体聘请律师提供申请劳动仲裁。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向清算组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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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自主改制的基本流程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对于集体企业自主改制的基本流程是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从大的方面划分,一般经过几个阶段:
1、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企业(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2、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企业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企业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
3、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4、发起人出资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企业筹委会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主要工作为初步审议企业筹备情况及企业章程草案,并确定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
6、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
7、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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