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1、工伤保险基金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是一项保障职工的保险制度。2、工伤保险主要是由公司单位为职工交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是什么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工伤保险基金应当遵循“统筹共计”法则,通俗的语言来说就是所有人把钱集中在一起,再分配给大家使用。

一: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个人所在的公司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资金。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用处是用于解决单位所在的员工在就职期因公事所导致的身体伤残或所导致死亡后个人或者家属的经济补偿问题。

工伤保险基金的特点:

一是硬性要求。指个人已法律法规的一个形式,向个人所在的公司单位征收的一种社会保险费,这也是每个人应有的义务。当用人的公司单位出现拒交时,已经构成了一种违法行为,则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共济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该公司单位都不能因是否发生工伤或没有发生工伤和该单位所发生的工伤事件多而要求退还所交的工伤保险费和机构向公司单位要求增加工伤保险费金额。

三是固定性。指的是遵循在已经规定好的缴费对象和金额等相关数据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不能因工伤保险需要的同时不能去随意的调整,并且工伤保c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主要来源是所用人的公司单位替职工缴交的工伤保险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纳入的基金和相关利息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的体现方式:

一是:工伤保险基金机构直接给受伤的职工或者职工家属。

二是:工伤保险基金委托职工所在的社区管理中心进行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内容包含:

一:职工因工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跨地区所产生的交通费。

二:职工因工所导致的一至四级伤残补助金和生活费。

三:职工因工死亡后的补助金和亲属抚恤金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是什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1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1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征集的,用于工伤保险事业开支的专项基金。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是以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原则为依据的,即通过广泛筹集基金,实现人员、单位、地区之间调剂使用。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什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律师回复] 《劳动法》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作了下列规定: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劳动部于1994年12月4日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对城镇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作了下列具体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本机构经办生育保险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其它业务经费。管理费标准,各地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设置情况,由劳动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核定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生育保险基金的百分之二。  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不征税、费。  第十条  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年度报告,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市(县)社会保险监督机构定期监督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挪用生育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修订的基本犯罪构成与修改的基本犯罪构成是什么?
[律师回复] 犯罪构成两阶层是指不法和有责,不法就是行为违反法律,有责就是对犯罪中的其它因素,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主体身份的概括。
犯罪构成的分类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这是以犯罪构成的形态为标准进行的划分。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基本的犯罪构成一般是指既遂犯或者单独犯的构成要件修正的犯罪构成(也称为特殊形态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行为的不同形态,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某些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未完成形态的犯罪构成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则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刑法分则条文大都是以单个人犯既遂罪为标本的,基本犯罪构成以刑法分则为基准,直接根据刑法分则就可以认定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以及共同犯罪的内容都在刑法总则部分规定,因此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以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结合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认定。
二、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完结的犯罪构成,也称关闭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完整地规定了所有要件的犯罪构成待补充的犯罪构成,也称开放的犯罪构成,指刑法仅规定了部分要件,其他要件需要法官适用时进行补充的犯罪构成。这一分类最先由德国学者威尔采尔所倡,具有一定意义。当刑法规定了完结的犯罪构成时,司法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适用,不得附加或减少要件当刑法规定了待补充的犯罪构成时,司法工作人员应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补充构成要件。至于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究竟是完结的犯罪构成还是待补充的犯罪构成,则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之间的关系等进行识别。
三、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单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各个要件均属单的犯罪构成即当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中只含单一行为、单一主体、单一罪过形式时,便是单一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要件内容可供选择或互有重叠的犯罪构成。主要表现为两类情况:一类是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行为、对象、主体等,只要具体事实符合其中之一,便成立犯罪,如刑法第305条另一类是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的行为等,具体事实同时符合刑法规定时,才成立犯罪。这两类现象也可能交织在一个犯罪构成中,司法工作人员应特别注重哪些要件是可供选择的,哪些要件是必须同时具备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核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筹集过程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增加,一方面表现为货币资金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各项收入的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核算,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基金收入的核算,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基金收入的构成及其规模,为考核和分析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基金征收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筹集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收入,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1、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是指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二是将其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包括收入户存款利息收入、支出户存款利息收入和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财政补贴收入是指同级财政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给予解决,这几项措施是:

一,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保证需求的,可转让或提前变现用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

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保证支付需求时,建立基金调剂金的地区,由上级经办机构调剂解决,调剂后仍存在不足的,由同级财政适当支持。
4、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下级经办机构接受上级经办机构拨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下级上解收入是指上级经办机构接受下级经办机构上解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转移收入。转移收入是指保险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而划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决定》,缴费个人跨统筹地区流动,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和其他财政部门批准的收入。滞纳金是指因缴费单位拖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按规定收取的款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犯罪构成的基本特征
[律师回复]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犯罪构成则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阐明犯罪的结构及成立要件,为正确认定犯罪提供具体规格和标准。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二、犯罪构成具有哪些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这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在犯罪构成中的体现。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这些要件有表明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的,有表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它们的有机统一形成了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种具体犯罪,每一种具体犯罪都有自己的犯罪构成,而每一种犯罪构成,都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统一。所谓有机统一,是指犯罪构成并非成立犯罪所需的各个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由各个要件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一个说明犯罪规格与标准的有机整体。(
2)任何一种犯罪都可以由许多事实特征来说明,但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指从同类案件的形形的事实中经过抽象、概括出来的带有共性的、对犯罪性质和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的整体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把犯罪构成仅看作是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本质相脱离的纯粹的形式化概念,是很不科学的,它会导致犯罪构成无法反映和说明犯罪本质的后果,这无异于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构成在犯罪认定中的作用与核心价值。考察某一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并构成犯罪,必须且只要看它是否具有符合该罪犯罪构成的事实(犯罪构成要件)。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充分条件,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不需要增加其他的条件,即可认定构成犯罪。(
3)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事实特征只有经过法律的选择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在立法者看来,正是这些要件的综合,对于说明该行为成立犯罪恰到好处,缺少一个要件也不行,但再附加什么也不必要。犯罪构成的法定性,直接体现了犯罪构成是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这一事实。所谓罪刑法定中的“罪”的法定,主要是指对犯罪的构成要件的法定。应当指出,刑法对犯罪构成的规定,是通过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共同加以实现的。刑法总则规定一切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特别需要具备的要件。在根据刑法分则认定具体犯罪的时候,应当结合刑法总则的规定,对有关案件事实一一加以认定。只有把刑法总则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共同要件与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密切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把握犯罪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怎么构成的?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筹集的资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主要由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我是一名刚刚入职公司的新员工,在入职单位时与用人单位办理了失业保险这一款项。后来,在与同事交流时经常听到失业保险基数这个词,想要咨询一下,失业保险基数是什么?失业保险基数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计算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二、如何计算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是什么?
工伤保险基金是由三部分组成的,第一部分是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第二部分是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第三部分是纳入工伤保险内的其他资金,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后,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