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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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瑾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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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中的内容第一肯定是需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能有条款是违反法律的。而且签订的合同中的条款肯定是相互平等的,不能出现霸王条约,而且合同在写完之后与签字盖章的地方不应该存在空白页,以防被别人改写。
业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现在,在工作中,大多数人们为了保护自己所工作的公司以及自己本身的利益,减少与别人关于经济方面的纠纷经常需要与别人签订业务合同,当然这个业务合同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那么业务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般在进行业务合同签订之前,我们首先会向公司或者负责这个合同的人进行这个合同签订的申请,如果公司或者负责人同意了这份合同的签订,我们则需要先写一份合同的草本。

在写合同的草本时,我们应该注意合同中的内容第一肯定是需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能有条款是违反法律的。而且签订的合同中的条款肯定是相互平等的,不能出现霸王条约,而且合同在写完之后与签字盖章的地方不应该存在空白页,以防被别人改写。

并且一般合同每个公司都有他们自己统一的合同范本,或者合作的另一方提出了他们对于合同格式的要求,那么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在我们所起草的合同中满足这些要求,然后当我们的合同草本写好之后,就需要约见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双方针对这个合同中所列出的条件以及需要达到的结果进行共同商讨,如果有异议的话,双方需要在这次约见之中将所有问题都解决好,然后我们记录下来这个合同所需要修改的部分,当这次约见之后,我们就针对双方对于这个合同还要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然后就完成了合同的内容,当正式合同写完之后我们需要将它采用书面的形式来一式双方或者三份,具体几份需要依据情况而定。

然后就可以让双方进行合同的签订了,并且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双方需要履行合同之中的内容,当合同中的内容完成之后,我们就需要针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检查看是否达到了合同中的效果,如果已经达到了的话,就需要进行合同的结算。至此,合同签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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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订立合同的法定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法定程序
根据《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基本程序,只要一方当事人的要约被另一方当事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
(一)要约,又称发盘,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一方当事人向他人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做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要约的相对人,称为受要约人。当事人就缔结合同交换意思表示的过程,《合同法》中称其为要约与承诺。
(二)承诺,又称还盘,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做出承诺的人,为承诺人,即受要约人。承诺的相对人为受承诺人,即要约人。
承诺是一种意思表示,承诺的形式可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的承诺,含口头承诺和书面承诺;默示的承诺,指推定行为。承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但按照要约的要求履行了一定行为,该履行行为表明行为人有承诺的意思,即推定为承诺人已承诺,合同成立。
承诺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明示的承诺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默示的承诺于推定行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导致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承诺归于消灭。
二、订立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订立合同应当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才可以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
(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
(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四)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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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1、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3、如为“录用”,录用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档案接收单位为有人事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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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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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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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因此,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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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的订立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所以营销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同客户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做到彼此满意,形成双赢。销售合同的签订程序具体可概括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1)要约:这是当事人一方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约人。要约人在要约中要向对方表达订立销售合同的愿望,并明确提出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 (2)承诺:这是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表示完全同意。要约一经承诺,即表明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对合同的成立起着决定性作用。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完全接受要约的全部条款。如果受约人在答复中,对要约内容、条件作了变更或只部分同意要约内容,或附条件地接受要约的,就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而向原要约人提出新的要约,叫反要约。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份销售合同的订立往往要经过要约、反要约、再反要约,一直到承诺这样一个复杂的谈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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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签订合同流程有哪些?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合同形式: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1、尽协助、通知义务。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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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的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订立的程序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这一特定的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便他必须是在客观上可以确定的人。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与之建立合同关系。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没有承诺的对象,也不可能有承诺法律效果的产生。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社会发出的要约,如悬赏广告。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相对人所接受,关键是拟订立的合同对其亦有利。
因此,要约除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以外,还须表明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二、承诺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必人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有相对人思表示,因此,承诺非受要约人作出不可。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受要约人,通常是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承诺与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所谓“合理期限内”是指:要约确定承诺期限的,所确定的期限内即为合理期限;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内即为合理期限。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者,则是一种新的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
什么是合同订立的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如果要约的接受方不完全同意要约而改变了其中的主要条款,就意味着对原来订约条件的拒绝,而是接受方提出了新的订约提议。
订立合同的过程,往往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又再提出新的要约,反复多次,如最后合同关系能成立,总是有一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要约内容。合同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书面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书面文字来表达,一般是一起签订书面协议,有时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往来信件、电报、电传和其他书面形式成立合同关系。口头形式的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一中人面谈订立,也可以通过电话交谈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这一规定明确了订立合同主体的条件,即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部力。而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需要屡行的义务,一般都是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才签订。
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是不能随便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反悔的:

一,遇到不可抗力力;

二,合同约定的解除(反悔)条件出现;

三,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反悔)。

四,合同内容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的利益,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可以反悔。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一律是不能随便单方面反悔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反悔是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的违约赔偿,因为对方不可能让你轻易反悔还不需要你赔偿,因此,签订合同一定要仔细看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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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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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订立劳动合同的流程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订立劳动合同的流程内容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
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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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承揽合同的订立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确立项目开展涉外承揽业务,应以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为主要目的,同时,立足于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于国内原材料充足,生产的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的品种一般不要进行加工承揽对那些能利用国产原材料,元器件代替进口原材料的项目,要优先予以支持。确立项目时,应通过分析,预测,调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承揽项目。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定作人的资信情况,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选择资信好,技术水平先进,有经营能力,有合作诚意的定作人为合作对象。项目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2.编写项目建议书项目主办单位应当把初步的立项意见及规划进行规纳整理,使之具体化,形成项目建议书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下面一些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主办单位及负责人。
(2)合作外商的名称,国籍,企业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
(3)举办该项目的理由和条件,包括来料,来件,来样和设备,技术的引进,工缴费的收入情况说明和当地资金,材料,场地,水电,运输等配套条件的说明。
(4)涉外承揽的范围,规模及初步的经济效益分析。
(5)初步的项目进度安排。
3.进行可行性研究在提出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还应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在合同项目进行谈判和签订之前,对经济和技术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论证,目的是综合考证1个项目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有利性,为涉外承揽业务提供较为可靠的科学依据。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中,应注意之下几点:
(1)应由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财会人员,法律人员和外经贸业务人员组成专门队伍进行可行性研究。本身没有力量的,可请有关部门代为进行。
(2)要作好定作人的资信调查。应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了解定作人的情况,如通过我国的外贸机构或专业公司,通过我国驻外商事机构,外事机构,通过中国银行国外分行等渠道了解定作人的资信情况。
(3)要针对涉外承揽合同的特点,对承揽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尽可能减少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4.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应按照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形式,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主要有:(1)总述,介绍举办该涉外承揽项目的理由和经济,技术意义,项目合作中外各方的情况,合作方案的内容和依据(2)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配件,设备,技术,交通,能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配置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的保障程度(3)项目规模,承揽方案和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
(4)项目场地的解决及环境保护
(5)承揽的生产方案
(6)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分析。
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确定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便可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辞而别,解除劳动合同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有关手续: (1)除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外,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企业提出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3)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因被辞退或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外,企业应当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生活补助费; (5)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和填写职工《劳动手册》,交由本人办理待业登记手续。
涉外承揽合同的订立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涉外承揽合同的订立程序知识是如何的 (1)订立前的准备 一些规模较大的涉外承揽项目,尤其是与提供技术和设备相结合的项目,通常带有补偿贸易的性质,因此,在涉外承揽合同正式签订之前,一定要做好订约前的准备工作,即要确立项目,编写项目建议书,作可行性调查研究,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才能与外商洽谈,签订合同。 1.确立项目开展涉外承揽业务,应以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为主要目的,同时,立足于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于国内原材料充足,生产的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的品种一般不要进行加工承揽;对那些能利用国产原材料,元器件代替进口原材料的项目,要优先予以支持。确立项目时,应通过分析,预测,调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承揽项目。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定作人的资信情况,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选择资信好,技术水平先进,有经营能力,有合作诚意的定作人为合作对象。项目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2.编写项目建议书项目主办单位应当把初步的立项意见及规划进行规纳整理,使之具体化,形成项目建议书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下面一些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主办单位及负责人。 (2)合作外商的名称,国籍,企业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 (3)举办该项目的理由和条件,包括来料,来件,来样和设备,技术的引进,工缴费的收入情况说明和当地资金,材料,场地,水电,运输等配套条件的说明。 (4)涉外承揽的范围,规模及初步的经济效益分析。 (5)初步的项目进度安排。 3.进行可行性研究在提出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还应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在合同项目进行谈判和签订之前,对经济和技术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论证,目的是综合考证1个项目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有利性,为涉外承揽业务提供较为可靠的科学依据。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中,应注意之下几点: (1)应由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财会人员,法律人员和外经贸业务人员组成专门队伍进行可行性研究。本身没有力量的,可请有关部门代为进行。 (2)要作好定作人的资信调查。应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了解定作人的情况,如通过我国的外贸机构或专业公司,通过我国驻外商事机构,外事机构,通过中国银行国外分行等渠道了解定作人的资信情况。 (3)要针对涉外承揽合同的特点,对承揽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尽可能减少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4.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应按照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形式,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主要有: (1)总述,介绍举办该涉外承揽项目的理由和经济,技术意义,项目合作中外各方的情况,合作方案的内容和依据; (2)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配件,设备,技术,交通,能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配置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的保障程度; (3)项目规模,承揽方案和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 (4)项目场地的解决及环境保护; (5)承揽的生产方案; (6)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分析。 5.涉外承揽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在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编写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双方当事人便进入了合同的洽谈签约阶段。一般中方单位应主动草拟合同文本,提交双方洽谈。主办单位要组成专门的洽谈队伍,一般来说,可由参加可行性研究的人员组成谈判班子,这中包括商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参加洽谈的人员应该既坚持原则,又实事求是,有一定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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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的签订流程是什么签订流程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三方协议的签订流程是什么签订流程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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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融资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融资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二、融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1、撰写:撰写商业计划书,用于应对不知何时会遇到的投资人或投资经理。撰写商业计划书不仅是一个包装和表达的过程,也是一个理清产品思路的过程。 2、找到投资人。 3、路演:参与有组织的路演让你有机会一次接触许多投资人,可以节省大量成本。同时,此类路演活动可以让你接触到其他创业者,也是一个不错的渠道。 4、与投资人单独约谈:路演给投资人留个好印象,第一印象过关的话,就有机会展开私密的约谈了。 5、交易价格谈判:约谈是让投资人了解你的项目和团队,至于具体投不投还要看玩法,估值、出让比例、附带权利比如优先股是否具有投票权、是否配备反稀释条款等。令投资人追捧的好项目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争做好产品永远比谈判技巧更有用。 6、签订投资意向书: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条款并三思而行,由于创业者一方参与签订的往往仅创始人(CEO)一人,CEO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团队的利益,不能合伙人。建议有余力的创业者在一切融资交易环节聘请律师。 7、签署正式的法律文件:同上,此处为正式合同而非协议,请谨慎对待。 8、股权变更:并非简单的双边协议签署,此步骤需与工商局、银行等机构协同完成。 9、获得注资:投资正式到账。 10、主动联系投资人汇报公司状况:以一定的频率(月或季)向投资人提交财务报表及运营报表。1 1、准备下一轮融资:一轮融资到账时就该考虑下一轮融资了。对于融资合同签订流程,一般接触多的人会更熟悉一些,如果接触的少又没有相关的经验的,那么遇到问题就是难免的,所以大家在签订融资合同的时候,最好事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流程,还有就是最重要的部分,那就是合同,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了解合同的每一个内容,毕竟事关自己的直接利益。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流程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流程是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严格地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其订立过程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

一,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二,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三,订立勘察、。根据 合同法 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四,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虽然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协商订立,但根据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政府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即严格地经过招标、投标和决标3个阶段。《合同法》第271条也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允许任何、透露标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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