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配偶者怎么收养孩子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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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绍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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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满足以下的条件就可收养孩子了:1、自己本身没有孩子。2、拥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能给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健康环境。3、没有什么病症不适合抚养小孩的。4、年龄要大于30周岁。5、收养的时候要向当地县区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
无配偶者怎么收养孩子

单身人士是可以收养孩子的,我国的收养法规定只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就可收养孩子了:

一、自己本身没有孩子;

二、拥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能给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健康环境;

三、没有什么病症不适合抚养小孩的;

四、年龄要大于30周岁;

五、收养的时候要向当地县区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收养人和被收养的孩子只要在民政局登记了,那么两个人的收养关系也就成立了。如果被收养的孩子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那么在被收养之前,民政部门应该提前进行公告。如果收养人在登记的时候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现场签订,如果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单身人士收养孩子的流程大概是这样的:首先需要达成收养协议,一般是在收养人或者送养人之间进行。双方需要对收养孩子的详细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收养关系。这个协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然后就是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这个手续是必须要办理的,这才可以证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关系,受法律保护。

在上一步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协议后,需要向当地的有关部门登记,登记完成收养关系也就成立了。在进行登记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健康证明,有书面的收养协议还需要提交协议书。材料齐全且通过审核后,就可以进行登记了,登记完成就会发放收养证书。收养的公证手续不是必须的,想要办理公证的自行去公证处办理。最后就是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把被收养的孩子户口安在收养人所在的地方。办完上述手续就完成了收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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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就会作为遗产平分给法定受益人,比如父母、配偶和子女。
2.如果指定了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不属于遗产,只能给付给受益人,其他人无权干涉,受法律保护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
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继承法》中可以明显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
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
最后,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
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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