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合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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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合理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合理?

一、夫妻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合理?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合理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

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夫妻之间协议离婚时最重要的就是将离婚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遵从平均分配的原则,如果属于个人的财产的部分还是归个人所有。至于判断的标准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的。如果双方能够对财产的的意见能够达成一致,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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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甲方名下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所有乙方名下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权归乙方单独所有,甲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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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七、关于离婚的约定: 1、甲方不能以乙方不能生育为理由提出离婚或如果甲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欺骗、撒谎、家庭暴力、婆媳问题、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或,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按以下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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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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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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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另外,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在两个方面: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推翻财产分割协议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即抗辩理由为欺诈、胁迫。当事人举出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的是该权利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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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配管理可以签订协议吗?
夫妻财产分配管理可以签订协议的,一般建议大家签署一份婚内的财产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之后必须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才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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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什么是夫妻财产协议,什么样的夫妻财产协议是有效的?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夫妻财产协议所谓的夫妻财产协议,是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而达成的协议。夫妻财产协议中,主要约定财产是归谁所有,归丈夫一方还是归妻子一方,或者夫妻共有。夫妻财产协议非常重要,因为在私法领域,夫妻间的约定只要合法,就能够优越于法律的规定,从而实现意思自治。
二、什么样的夫妻财产协议是有效的夫妻财产协议要有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身份条件、内容条件、形式条件以及其他条件等。下面分别述之。
1、身份条件。所谓身份条件,指的是约定归属双方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在这里指的是按照婚姻法的法定条件缔结而产生的合法夫妻。
2、内容条件。所谓内容条件,是指夫妻约定的财产,其内容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当然也包括协议离婚简的财产。这些财产统统都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约定。
3、形式条件。所谓形式条件,是指双方的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而不能是口头形式。
4、其他条件。其他条件包括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必须是双方自愿而非胁迫,约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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