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治安管理处罚基本原则

更新时间: 2018-12-03 14:38:36
音频内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有以下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三、公开、公正原则

四、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8字,阅读时间约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552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8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治安管理处罚基本原则
一键咨询
×
温馨提示
阅读时间较长,您可直接咨询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如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快速咨询律师
超10万专业律师 分钟级回复
立即咨询
治安管理处罚基本原则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基本原则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552 人正在咨询
治安管理处罚基本原则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治安管理处罚基本原则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财务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财务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应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一)货币时间价值原则。货币时间价值是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它是指货币经历一段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即使在没有风险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在不同时点上也具有不同的价值。因此在数量上货币的时间价值相当于没有风险和通货膨胀条件下的社会平均资本利润率。今天的一元钱要大于将来的一元钱。货币时间价值原则在财务管理实践中得到广泛的运用。长期投资决策中的净现值法、现值指数法和内含报酬率法,都要运用到货币时间价值原则;筹资决策中比较各种筹资方案的资本成本、分配决策中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股利政策的选择,营业周期管理中应付账款付款期的管理、存货周转期的管理、应收账款周转期的管理等等,都充分体现了货币时间价值原则在财务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二)资金合理配置原则。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但任何企业的资金总是有限的。资金合理配置是指企业在组织和使用资金的过程中,应当使各种资金保持合理的结构和比例关系,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使资金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并从整体上(不一定是每一个局部)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中,资金的配置从筹资的角度看表现为资本结构,具体表现为负债资金和所有者权益资金的构成比例,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的构成比例,以及内部各具体项目的构成比例。企业不但要从数量上筹集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而且必须使这些资金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关系。从投资或资金的使用角度看,企业的资金表现为各种形态的资产,各形态资产之间应当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关系,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的构成比例。对内投资中: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构成比例、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构成比例、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构成比例等;对外投资中: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构成比例、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的构成比例等;以及各种资产内部的结构比例。上述这些资金构成比例的确定,都应遵循资金合理配置原则。
(三)成本—效益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就是要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费与所得进行分析比较,将花费的成本与所取得的效益进行对比,使效益大于成本,产生“净增效益”。成本———效益原则贯穿于企业的全部财务活动中。企业在筹资决策中,应将所发生的资本成本与所取得的投资利润率进行比较;在投资决策中,应将与投资项目相关的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入进行比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将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成本与其所取得的经营收入进行比较;在不同备选方案之间进行选择时,应将所放弃的备选方案预期产生的潜在收益视为所采纳方案的机会成本与所取得的收益进行比较。在具体运用成本—效益原则时,应避免“沉没成本”对我们决策的干扰,“沉没成本”是指已经发生、不会被以后的决策改变的成本。因此,我们在做各种财务决策时,应将其排除在外。
(四)风险—报酬均衡原则。风险与报酬是一对孪生兄弟,形影相随,投资者要想取得较高的报酬,就必然要冒较大的风险,而如果投资者不愿承担较大的风险,就只能取得较低的报酬。风险—报酬均衡原则是指决策者在进行财务决策时,必须对风险和报酬作出科学的权衡,使所冒的风险与所取得的报酬相匹配,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在筹资决策中,负债资本成本低,财务风险大,权益资本成本高,财务风险小。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在资本成本与财务风险之间进行权衡。任何投资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认真分析影响投资决策的各种可能因素,科学地进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在考虑投资报酬的同时考虑投资的风险。在具体进行风险与报酬的权衡时,由于不同的财务决策者对风险的态度不同,有的人偏好高风险,高报酬,有的人偏好低风险,低报酬,但每一个人都会要求风险和报酬相对等,不会去冒没有价值的无谓风险。
(五)收支积极平衡原则。财务管理实际上是对企业资金的管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是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资金不足,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坐失良机,严重时,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资金多余,会造成闲置和浪费,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收支积极平衡原则要求企业一方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生产经营和对内、对外投资对资金的正常合理需要,另一方面,要节约成本费用,压缩不合理开支,避免盲目决策。保持企业一定时期资金总供给和总需求动态平衡和每一时点资金供需的静态平衡。要做到企业资金收支平衡,在企业内部,要增收节支,缩短生产经营周期,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扩大销售收入,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企业外部,要保持同资本市场的密切联系,加强企业的筹资能力。
(六)利益关系协调原则。企业是由各种利益集团组成的经济联合体。这些经济利益集团主要包括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债务人、国家税务机关、消费者、企业内部各部门和职工等。利益关系协调原则要求企业协调、处理好与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将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按知识和技能分配、按绩分配等多种分配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营造一个内外和谐、协调的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各有关利益集团的积极性,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几种
根据规定可知,我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种,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热门城市:汤原县玉环县郊区海盐县桦南县伊金霍洛旗乐清市桦川县婚姻法属于我国的部门法,是对婚姻家庭关系作出调整的一部法律。我国在制定了婚姻法的同时,还接连制定了三部婚姻法司法解释。并且贯穿他们的基本原则都是一样的,那么大家知道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即是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又是婚姻家庭法规的基本精神,也是婚姻家庭法操作适用的基本准则,贯穿与婚姻家庭法的始终,集中体现了以婚姻家庭法为主体内容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定。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有:
(一)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二)一夫一妻原则。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和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三)男女平等原则。仅就婚姻法而言,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二、婚姻法中的六项禁止性规定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禁止重婚
4、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5、禁止家庭暴力
6、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三、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家庭成员间义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应该已经知道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了吧。具体有五种,分为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计划生育原则以及婚姻自由原则。同时,《婚姻法》中还明确作出了六种禁止性规定,大家可以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
划分刑事管辖的原则是什么,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
[律师回复] 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一)犯罪地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确定刑事案件地区管辖的原则有两个:即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但两者在地区管辖中的地位并不是并列的,而是以犯罪地作为确定地区管辖的基本原则,被告人居住地作为确定地区管辖的辅助性原则。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这里所说的犯罪地,按照最高人民所作的司法解释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在理论上应当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的主要理由是:
(1)犯罪地一般是罪证最集中存在的地方,案件由犯罪地人民管辖,便于及时地、全面地收集和审查核实证据,有利于迅速查明案情;
(2)犯罪地是当事人、证人所在的地方,由犯罪地的人民审判,便于他们就近参加诉讼活动,有利于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3)案件既然在犯罪地发生,当地群众自然关心案件的处理,由犯罪地人民审判,更能有效地发挥审判的法制教育作用,而且也有利于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
(4)案件由犯罪地人民审判,便于人民系统地掌握和研究当地刑事案件发生的情况和规律,及时提出防范的建议,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二)被告人居住地管辖刑事案件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单位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粻害纲轿蕺计告袭梗陋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管辖。这是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地区管辖所作的一项辅助性的规定。这里所说的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至于什么是“更为适宜的”,这要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例如,被告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为了解其犯罪情况的;案件发生在两个地区交界的地方,犯罪地的管辖境界不明确,致使犯罪地的管辖难以确定的;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更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其居住地审判的;可能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而应当在被告人居住地进行监督改造和考察的等,都适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什么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法规定了哪些基本原则?
[律师回复] 任何法律都有其原则,违背了法律的原则也就违了法,那么就婚姻法而言,其基本原则有哪些呢?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有:
(一)婚姻自由原则。
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即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强迫他方或任何
第三者加以干涉。离婚自由即男女任何一方基于夫妻感情破裂而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均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一夫一妻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包含两层含义:

一,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妻子,一个妇女也只能嫁一个丈夫

二,婚姻应当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性间不能形成婚姻。
(三)男女平等原则。
仅就婚姻法而言,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
 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基本原则不包括那些
[律师回复]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基本原则不包括那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使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依据,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则业主的根本利益就没有任何保障了,避免歧义和含糊。
(三)合同管理应以预防为主,一类是包括建筑法,尽可能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项目各参建方的共赢。
(四)最大限度地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保证建设工程在实现质量,并且工程在质量
(一)合同管理应以法律为依据,把握保护业主利益的恰当限度、保险法在内的经济法,毕竟项目的顺利建设是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参建方利益共赢的唯一途径、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前提下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只有以合法为前提进行合同管理、投资方面的目标应包括合同管理工作在内的所有工程管理工作的纲领,一类是包括民法通则,只有如此、担保法,履行义务。同时。预防是进行风险控制的有效方法之一。任何合同条款都包含了合同主体之间利益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
(二)合同管理应以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和突破点,合同管理才会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出较大的推进作用,编制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合同条款、具体。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括起来有两类、义务及责任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围中,共同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竣工和投入使用,才能切实保障业主的根本利益。项目管理公司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把握业主的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限,享有权利,业主与其它工程参建方的利益不会是完全的对抗关系,项目管理公司应综合考虑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度。合同管理人员应熟知以上法律并能够较为熟练地应用,促进工程的顺利建设、合同法在内的民事商事法律、招投标法。合同管理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合同管理的方案,任何合同甚至任何合同条款都应体现和贯彻以上目标,如合同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他们之间的利益通过各个合同条款表现出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特点,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五)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以最大限度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从而才能保证条款的有效性,也不可能是完全的一致关系。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和利益是业主最根本的利益,应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来商谈合同条款为宜,并尽可能制定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并体现在具体合同条款中,建设工程的各类合同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根据规定可知,我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种,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国家对固体废的污染环境防治实行什么基本原则?
[律师回复]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的基本原则一是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原则,即减量化原则;二是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的原则,即资源化原则;三是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的原则,即无害化原则。
一、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减量化原则,是指从产生固体废物的源头进行控制,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提前到固体废物的产生阶段。
二、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原则,是指将其中一部分可以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加以充分利用,使其变废为宝。通过对固体废物的大量利用,不仅减少了固体废物的数量,减轻了污染,而且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是防治团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一项根本措施。
三、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原则,是指将固体废物中不可利用的部分进行无害化处置。这里所讲的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以及采取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数量、缩小其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处置固体废物不当,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如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若不符合安全的标准和要求,就会污染地下水、地表水水源和土壤;再如以焚烧方式处置固体废物若不符合安全焚烧的标准和要求,就会造成大气污染。因此,实行处置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原则,就是要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减少或者消除团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并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二次污染。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552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首页 > 语音解答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治安管理处罚基本原则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