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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判缓刑是当庭放吗

更新时间: 2021-04-23 12:35:26
音频内容:

一审民法院判决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判决尚未生效不能将被告人交付执行,但是如果被宣告缓刑人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通知公安机关。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当同时宣告缓刑考验期。如果二审时,宣告缓刑,应当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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