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在一起同居并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是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的存在和解除不是法律的调整范围,因此对于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法院不会受理,只需要自动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如果产生了共同共有的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
首页
找律师
(99%用户选择)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周一到周五 9:00~18:00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