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招标工程履约保证金额度的通知,为了贯彻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现将我市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的履约担保金额修改为:中标价与标底之间的差额,且不高于中标价的10%。2017年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保证金的预留、返还等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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