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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老人治安处罚

更新时间: 2018-08-16 14: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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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故遗弃老人,拘留五日或予以警告,也可以进行调解,对老人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中规定的遗弃罪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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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条例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2、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所以看虐待老人,最高五天拘留,最低警告,当然也可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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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安民警处理遗弃行为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今在当代社会遗弃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都是出现在儿童的遗弃上,大多数遗弃都是因为儿童孩子存在身体缺陷而产生的遗弃想法,很多人就想知道对于这些遗弃儿童,公安民警处理遗弃行为方式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公安民警如何处理遗弃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发现弃婴,应在
第一时间向当地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确认无人认领后,移送至民政部门指定的 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则需在规定时间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后仍无法找到监护人的弃婴,才能正式办理进入儿童福利机构手续,同时需及时做好弃婴的体检 救治、户籍登记及抚育。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婴儿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进行不同的定性:
1、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为成员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人民应当做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这种情况下,遗弃婴儿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保护婴儿的规定,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但是婴儿自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法进行保护自己权利的诉讼,可以由没有实施遗弃行为的一方实施诉讼活动。
2、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这种法律规定仅仅适用于那些虽然实施了遗弃婴儿的行为,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结果,而且行为人主观思想上是无奈而为之,对于此种情况若是施用刑罚,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所以仅进行行政处罚即可。
对于儿童遗弃的情况虽说公安警察会对儿童进行安置处理,民警处理遗弃行为一般都是非常妥当的对此一般不用担心,但是于此同时公安部门也会根据儿童进行调查查询遗弃儿童的家长,而且遗弃的行为涉及到遗弃罪的话,遗弃儿童的家长就需要对自身的遗弃行为负法律责任。
抛弃孩子多长时间算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抛弃孩子多久算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遗弃罪的判定标准不是时间,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亦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孙子女有要求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外孙子女有要求外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弟妹有要求兄姐抚养的权利。对另一方而吉,则有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指向的必须是未成年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弟妹,没有生活能为的子女亦在此列。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大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至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亦是社会所赋予的义务,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自父母需要子女赡养之日起,这种义务就是无条件。在一定条件下,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弟妹对兄姐的赡养义务,亦是如此。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亦有赡养祖 遗弃罪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义务。但这种义务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因年老体弱或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或行动不便,需要人供养、照顾和关怀。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这里所谓扶养,如前所述,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具体而言,所谓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生活供养、社会教养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所谓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弟妹对兄姐在生活上的供养及精神等方面的照顾和帮助。所谓扶养,是狭义的,专指夫妻之间生活上的供养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拒绝扶养”即是指行为人拒不履行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等等。具体表现为不提供扶助、离开被扶养人或把被扶养人置身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等。在行为内容上,拒绝扶养不仅指不提供经济供应,还包括对生活不能自理者不给予必需的生活照料。“拒绝扶养”从客观方面揭示了本罪表现为的犯罪行为方式,即消极地不履行所负有的扶养义务,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 遗弃罪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但是,按照立法精神和道德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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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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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老人突然发病(可以治好的病),子女不救治,导致老人死亡,是遗弃罪吗?
[律师回复]   首先所描述的事实不是很清楚,虽然乍看上去很像是故意罪中的间接故意,但是,究竟是其主观的思想期望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还是仅仅想规避他的义务,这其中并不好界定。因此,按照你的描述,我只能这样答复你,希望能帮到你。
  遗弃罪与故意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遗弃罪需要搜集的证据主要有:
1、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
2、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
3、造成的后果.
  故意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你要是想追究刑事责任,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局负责搜集证据,并转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老人突然发病(可以治好的病),子女不救治,导致老人死亡,是遗弃罪吗?
[律师回复]   首先所描述的事实不是很清楚,虽然乍看上去很像是故意罪中的间接故意,但是,究竟是其主观的思想期望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还是仅仅想规避他的义务,这其中并不好界定。因此,按照你的描述,我只能这样答复你,希望能帮到你。
  遗弃罪与故意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遗弃罪需要搜集的证据主要有:
1、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
2、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
3、造成的后果.
  故意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你要是想追究刑事责任,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局负责搜集证据,并转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该怎么解释遗弃罪,夫妻间有遗弃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该怎么解释遗弃罪,夫妻间有遗弃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遗弃罪,夫妻间有遗弃罪吗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夫妻之间存在遗弃罪。《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遗弃罪
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但是,按照立法精神和道德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遗弃罪由谁管辖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此时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提起自诉。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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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2、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所以看虐待老人,最高五天拘留,最低警告,当然也可以进行调解。不过被虐待有严重情节或后果,不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的,而是根据《刑法》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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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什么是遗弃罪,拒绝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弃罪的定义:
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拒绝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不给抚养费,不构成遗弃罪,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案件可以到要求对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原因:
根据以下4种情况可以看出,拒绝给抚养费和遗弃罪不是同一个概念,拒绝抚养可以要求承担,遗弃罪是在抚养过程中,产生的虐待和伤害。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
3、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4、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不少人认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虽然遗弃罪中可能存在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的情况,但是并不能将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就认定为遗弃罪,而且如果在一定的条件下不支付抚养费,是不会构成任何的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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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2、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所以看虐待老人,最高五天拘留,最低警告,当然也可以进行调解。不过被虐待有严重情节或后果,不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的,而是根据《刑法》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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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弃罪,拒绝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遗弃罪的定义:
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拒绝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不给抚养费,不构成遗弃罪,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案件可以到要求对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原因:
根据以下4种情况可以看出,拒绝给抚养费和遗弃罪不是同一个概念,拒绝抚养可以要求承担,遗弃罪是在抚养过程中,产生的虐待和伤害。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
3、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4、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不少人认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虽然遗弃罪中可能存在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的情况,但是并不能将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就认定为遗弃罪,而且如果在一定的条件下不支付抚养费,是不会构成任何的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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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法遗弃行为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2、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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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放弃遗产和赠送遗产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放弃继承权和放弃遗产所有权有区别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一种权利。而《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法律效力”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遗产处于无主状态,适用《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意义在于,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继承人无论是否接受了遗产中的动产还是办理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遗产都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如果不接受遗产,属于放弃继承权而非放弃所有权。继承是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所有权的基础,失去了这个基础,继承人的所有权就无法存在。抛开继承权谈所有权,所有权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取决于继承人的意志。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从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接受还是放弃继承权,其他人不得干涉,故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左右继承人作出是否放弃继承的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即禁止继承人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而不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清偿个人债务,不承担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等。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不会影响其履行法定义务的,这种放弃就是有效的。只有当继承人继承遗产后,作为配偶的一方才能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成为继承人因继承而取得财产的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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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吗
[律师回复] 对于受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受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吗
遗赠人通过遗嘱指定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放弃接受遗嘱的权利,法律是允许的。
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方式和程序,只要受遗赠人向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即可。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但是,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必须在《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即“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在日常生活中,受遗赠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接受遗赠,又不明白地表示出来,如果法律不规定一个期限,那么遗赠的财产总处于一种权属不明的状态,不利于财产的流转。
此外,受遗赠人放弃接受的遗产,由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
法定代理人放弃受遗赠的行为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因此,法定代理人放弃受遗赠的行为,如果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么其放弃受遗赠的行为则无效。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
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定继承的原则,即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的清偿债务以死者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不负偿还责任。
在依法将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之遗产收归国有或收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如有人对死者给予过较多的照顾,也应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无国籍人死亡后, 所遗财产,经过公告,到达一定期限无人继承时,亦应收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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