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一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或作为公共交通使用的地方,事故必须有损害人体或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已有交通违章行为为前提,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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