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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需要的。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因此对转租人取得的转租收入不用缴纳房产税。根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租房产租金收入停止征收房产税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97号)规定,对转租行为不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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