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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4-22 20:13:44
音频内容:

1、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4、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5、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6、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已确定;

7、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8、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9、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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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用地已经办理了相关的批准手续;如果建筑工程是在城市的规划区的,需要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才能申请;如果建筑施工中涉及到需要拆迁的,施工单位的拆迁进度必须要符合施工的要求;具体的建筑施工企业已经确定了的;相关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要具备并且是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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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专利法》规定了三种条件:
一是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条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后,任何单位均可以依照专利法第48条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强制许可。请求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强制许可请求书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
二是国家作出紧急状态等非常情势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三是促进新发明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50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技术上先进,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医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上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51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该条规定了强制许可的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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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1、建筑施工企业已经确定下来了。2、已经办理了该建筑工程用地的审批手续。3、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是满足了施工需要的。4、建筑工程在城市规划之内的,也已经取得了规划许可证。5、已经落实了建设资金。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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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想了解一下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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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现在做的是建筑施工,准备去办理建筑施工的许可证了,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向报建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窗口核对规定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通知缴纳费用,转业务科室办理;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
提供材料目录:(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3)已经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工程项目招标情况告知书、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已盖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报告;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9)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0)建设资金已落实;(11)外省、外地(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备案;(12)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临时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主要是甲方提供。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安全监督手续,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需要拆迁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者肢解发包工程。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各地的规定略有不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 (九)法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办理施工许可证条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条件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1999年12月1日办法的规定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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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是怎样的
1、建筑施工企业已经确定下来了。2、已经办理了该建筑工程用地的审批手续。3、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是满足了施工需要的。4、建筑工程在城市规划之内的,也已经取得了规划许可证。5、已经落实了建设资金。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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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办理施工许可证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1999年12月1日办法的规定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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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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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条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    
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    
3.11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2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6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2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七条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四级和五级。  
第八条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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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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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申请条件包括什么
1、建筑施工企业已经确定下来了。2、已经办理了该建筑工程用地的审批手续。3、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是满足了施工需要的。4、建筑工程在城市规划之内的,也已经取得了规划许可证。5、已经落实了建设资金。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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