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此前根据最高法及央行相关文件,民间借贷超过银行同类型利率的4倍的,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现在最高法发布的《规定》给出了“两线三区”解释,即年息24%以下的部分,是法律支持的投资人的合法权利,即司法保护区;年息超过36%的部分,即使借款人已经付息,也可以依法要求返还,这一区域为无效区。
24%~36%之间的争议由出借人和借款人自行协商,并尊重既定发生的事实,这一区域为自然债务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说,这类债务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人民法院是不予法律保护的。但是合同如果约定了这个利率,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偿还了利息,这个偿还有效的。而且如果借款人偿还以后又反悔,想要把超出24%的这部分利息要回去,法院同样会驳回这一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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