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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指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0-01-09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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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的公证机构不能象法院那样,依职权主动进行证据保全活动,那么,公证受理证据保全公证的法律基础是什么呢?我认为应当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

当事人启动保全证据程序,目的肯定是为了保护某种权利,而这种权利应当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这时,公证机构利用法律授予之职能,为申请人提供公证的保全服务,不是权利,而是一种义务。没有法定的理由,不能拒办。否则,将承担不作为的责任,保全证据公证宜实行申请人权利主义,以公证人员可以到达的空间为例,公证员只能到达:A申请人所属的空间;B公共空间;C如果是第三人所属的空间,必须征得第三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凡申请人有权进入的空间,公证员应申请才能进入。

有一些证据收集方式,如秘密录音,如果法律无禁止性规定,作为申请人的私行为应当允许,公证处可以受理。如果把公证活动当作公行为,公证受理就缺乏法律的受权,在比如在保全证据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某些物品粘贴封条,以固定状态,有的人认为公证处行使的是查封权,把公证处告上法庭,其实,公证处无权行使查封权,粘贴封条只是固定证据的一种手段。这一现象,说明公证活动与法院的诉讼活动确有不同,需要认真区分。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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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证据不全吗
取保候审与证据不全没有关系,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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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拇指外四指不完全离断手术后功能不全能评几级伤残
[律师回复] 根据描述是一定可以判定出伤残等级的,但是具体等级需要根据实际恢复情况,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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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残疾证手指评定标准右手食指中指全没是几级残。
[律师回复] 工伤认定是关键
【工伤7级】标准:
16)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9)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工伤8级】标准: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工伤9级】标准: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工伤10级】标准: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建议当事人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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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 担保?
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另外,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内容相适应。如果保全的证据是实物,担保的数额应与实物的实际价值相当;如果申请的对象是其它证据,担保数额应与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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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是指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造成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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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指诉讼保全担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保全担保为司法类担保。其是指申请人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人民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根据新《民诉法》的规定,诉讼中的保全,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即担保不是必须的,在这里有裁量权。
担保人提交人民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
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均认可。但是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最大。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那么自己也 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银行保函,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由于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是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几乎不存在银行无法兑现保证责任的可能性。2014年6月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为诉讼当事人申请保全提供担保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融资性担 保公司为诉讼当事人申请保全提供担保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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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证据保全?证据保全费如何确定?
第一,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有关,即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第二,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存在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第三,就时间而言,待保全的证据还未到可将该证据提交到法院的时刻或当事人无法将该证据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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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指定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规定指定执行的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条规定:“上级人民执行机构负责对下级人民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最高人民关于高级人民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规定:“高级人民对本院及下级人民的执行案件,认为需要指定执行的,可以裁定指定执行。高级人民对最高人民函示指定执行的案件,应当裁定指定执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 对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处理。
第三条 人民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四条 对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应当将保全的财产交执行处理。
第五条 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执行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第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的上一级人民提交。执行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上一级人民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第八条 上一级人民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复议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第九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条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第十一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第十二条 上一级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责令执行限期执行的,应当向其发出督促执行令,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上一级人民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执行的,应当作出裁定,送达当事人并通知有关人民。第十三条 上一级人民责令执行限期执行,执行在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的,上一级人民应当裁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执行。第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期间,不应当计算执行中的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争议处理期间、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暂缓执行期间以及中止执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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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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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票据贴现是指什么,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种类有哪些
票据贴现指资金需求者自己手未期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些未期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利息付给现款票据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因此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末期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行样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与商业信用结合放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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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市场交易种类大致分两类票据持有人向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贴现换取现金交易种交易占贴现市场业务大部分;另种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已贴现过票据再次进行贴现银行和贴现公司融通资金再贴现央银行控制金融与信用规程重要手段票据贴现种类还根据票据同分银行票据贴现、商业票据贴现、债券及国库券贴现三种。
般而言票据贴现分三种分别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指客户(持票人)没有期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便提前取得现款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票据贴现属于种;转贴现指银行贴现购得没有期票据向其商业银行所作票据转让转贴现般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种方式;再贴现指贴现银行持未期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行再贴现央银行种信用业务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种货币政策工具。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以其流动性强、周转灵活、收益稳定等特点而成为各金融机构看好的黄金业务。然而,票据贴现作为一项信贷业务,也必然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农信社在拓展、营销票据贴现业务的同时,须注意对票据贴现风险的防控,以确保这项业务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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