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在接到快递单后,便承担着将物品安全送达客人手中的义务,如果因快递公司将物品放在物业处而导致物品丢失,则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是在快递员与收货人沟通后才把快递放到物管处那里,那么快递员与收货人就都有责任,此外,物管处既然收货,就有一定的看管责任,所以,如果快递丢失三方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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