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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限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 2018-09-25 17: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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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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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限规定有哪些,试用期期限有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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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 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 复重约定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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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有哪些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期限规定有:1、劳动合同期限未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不超过15天;2、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3、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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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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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是试用期最长是不能够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如果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不超过一年的,那么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其次对试用期的约定只能约定一次,不能重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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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什么是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能否约定试用期限?
[律师回复]
(一)试用期间是指出卖人提供标的物于买受人试用或检验至买受人认可或拒绝认可标的物的一段时间。试用期间是试用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二)买受人认可是指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届满之前对标的物表示接受并予以购买的意思表示。买受人做此意思表示可以在试用期间届满之时,也可以在试用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买受人认可的意思表示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旦买受人做出认可的意思表示,并到达出卖人,买卖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出卖人应依合同约定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而买受人应依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于出卖人。
(三)买受人拒绝买受是指在试用期间内,买受人做出的不购买标的物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买受人拒绝是一种明示的、单方的意思表示。一旦买受人做出拒绝的意思表示,则试用买卖不产生买卖合同之效力。买受人应当及时返还标的物于出卖人。试用买卖约定:试用期间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应遵守约定,如无约定,原则上买受人不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是否算工作年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甚至有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还没来得及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便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事故。那么算不算工伤呢 答案显而易见,在试用期内因工负伤,只要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就属于工伤,与是否属于试用期,无任何直接关系。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指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要该职工受伤情形,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定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的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知,职工是否属于工伤,与职工处于试用期无任何直接关系,只要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的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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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限制规定
劳动法第25条关于用人单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之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指劳动者实际上不符合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劳其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出于对劳动者保护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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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工作期限算不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甚至有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还没来得及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便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事故。那么算不算工伤呢 答案显而易见,在试用期内因工负伤,只要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就属于工伤,与是否属于试用期,无任何直接关系。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指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要该职工受伤情形,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定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的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知,职工是否属于工伤,与职工处于试用期无任何直接关系,只要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的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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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作期限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八、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九、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
试用期算不算工作年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甚至有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还没来得及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便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事故。那么算不算工伤呢 答案显而易见,在试用期内因工负伤,只要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就属于工伤,与是否属于试用期,无任何直接关系。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指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要该职工受伤情形,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定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的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知,职工是否属于工伤,与职工处于试用期无任何直接关系,只要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的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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