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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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