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对方的店名没有注册为商标也没有作为字号登记在营业执照里的,则不构成侵权。反之,则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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