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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严重吗

更新时间: 2018-12-20 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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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是最轻的,而一级是最重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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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和一级伤残哪个严重
一级工伤比十级工伤更严重。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一级工伤劳动力完全丧失,可保留工作身份,每月领90%工资,还有最多2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贴。十级工伤需复工,一次性补贴仅7个月平均工资。具体因地区和法律条文差异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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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十级伤残什么意思?很严重吗?一级伤残呢?
[律师回复] 十级伤残的伤残等级系数: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定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定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病Ⅰ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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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哪个严重
一级残疾较之于十级残疾更为严重,这是经过严格鉴定与评估的。根据受害者所遭受伤害或残损的严重程度来评定等级,按例来说,伤残等级通常会划分为从一级到十级的范围。其中一级是最严重的等级,而十级则是最轻微的。若是对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哪个严重还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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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伤残等级是如何划分的?1级严重还是10级严重?
[律师回复]   伤残等级是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伤残等会也可以通过两个相同的伤残等级合并晋升,但仅限一次。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  其中伤残1级最严重,在10个等级中10级属于最轻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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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和三级残疾那个严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肯定是二级的伤残程度高于,一级伤残程度最高,十级伤残程度最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中国的伤残鉴定应依据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几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一、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三、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四、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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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十级伤残中多少级最严重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一至十级伤残中多少级最严重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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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伤残等级最严重的是几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伤残最严重的是几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伤残最严重的是几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伤残最严重的是几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伤残最严重的是几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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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什么意思很严重吗一级伤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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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伤残鉴定几级最严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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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最严重能评几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伤残最严重的是几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伤残最严重的是几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交通事故中十级伤残严重吗?应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中十级伤残严重吗?应该怎么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的伤情情况很多。主要是机能受损程度,可以据此要去赔偿。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后由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
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交通事故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三、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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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伤残鉴定一级和十级哪个严重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眼睛伤残鉴定一级和十级哪个严重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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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智力二级残疾,和精神二级残疾那个严重
[律师回复] 一般一级残疾比二级残疾严重。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狭义的残疾人主要指同时具备三要素的或以社会角色障碍为主的残疾者,他们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残疾对象。广义的残疾人实际上指生理功能残疾人。广义的残疾也泛指生理功能残疾。残疾人应当得到社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扩展资料:构成残疾的要素主要有3个:
1、有由于疾病或外伤所导致的一种现代医学条件下尚无法使之完全“复原”的器官或组织的“终局状态”。这种终局状态的存在,是残疾的病理要素,又称病理损害。这是残疾的必备要素。
2、有病理损害导致的躯体生理功能或精神心理功能的低下或丧失。这是残疾的生理功能障碍要素。
3、有由于生理功能障碍或病理损害造成的在完成与其年龄、性别、文化相适应的社会角色方面的困难,这是残疾的社会角色障碍。又称社会功能障碍、社会环境障碍
我哥哥这几天因为上班的时候出了严重的工伤事故,现在在医院,咨询下伤残等级十级和一级哪个严重
[律师回复] 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1一级
  
5.
1.1定级原则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2二级
  
5.
2.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3三级
  
5.
3.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4四级
  5,
4.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5五级
  
5.
5.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6六级
  
5.
6.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7七级
  
5.
7.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8八级
  
5.
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九级
  
5.
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十级
  
5.
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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