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
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二,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三,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议管辖法院,不能对二审和再审协议管辖法院。
第四,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例如,不能把规定应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给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也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他管辖法院。
第五,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