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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

更新时间: 2021-04-16 17:03:25
音频内容:

一、直接联系权利人,直接协商,双方如何交付,然后按约定交付;

二、跟承办法官沟通,由你先交给法院(指定的帐户),由法院再转交权利人。

三、也可以请一个中间人转交,双方注意完善必要的交接手续。 如果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可能申请法院对你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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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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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的判决书下来以后还钱并没有什么法定流程,债务人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本人应尽义务即可,如果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后仍然没有还钱,债权人可以凭借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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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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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认定书下来下一步有什么流程
与对方自行协商事故赔偿问题。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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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写作流程
[律师回复] 通常劳动争议的裁决书,仲裁委是电话通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到仲裁委领取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领取的,仲裁委能够通过快递的形式邮寄给公司或者劳动者,如果是不能送达的,仲裁委能够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到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人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两方当事人。调解书经两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后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时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准许,能够延时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出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能够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能够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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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认定书下来下一步有什么流程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交通肇事认定书下来下一步有什么流程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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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刑事诉讼一审流程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再初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写明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首先概述原审有效判决的基本内容,
其次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由。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
经再审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有哪些证据足认证明;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如果对事实、情节方面有异议,应当抓住要点,予以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论述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指出原判的定罪量刑,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对于申诉人及有关各方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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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流程完结后拿到判决书的如何领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示催告程序完结后拿到判决书的如何领钱
每个银行要求不一样,除权判决书下来以后电话联系银行,先听他要求,有些银行要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等证件,有些要求看原件,有些只要求复印件,然后有些要求本人去,有些可以邮寄,有些要到开户行去开托收凭证,有些不需要,有些银行有支付申请书要填,有些不用。
公示催告程序流程:
1、失票人提出申请
失票人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提出书面的公示催告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填明票据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以及申请公示催告的事实和理由。
2、受理
对失票人的申请进行必要的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准许公示催告,否则,必须在申请之日起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受理申请后,须做如下工作:
(1)在受理当日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停止付款。
(2)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来申报权利。公告应当写明下列事项:公示催告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申报权利的期间;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利害关系人不申报的法律后果。
公告应张贴于人民公告栏内,并在有关报纸或其他宣传媒介上刊登;人民所在地有证券交易所的,还应张贴于该交易所。公示催告的期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涉外票据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
3、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处置
(1)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申报权利的,或者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应通知其向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
(3)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人民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4)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
4、除权判决
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判决生效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有权依据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如果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及时申报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提起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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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如何通知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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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判决书上有三个错误怎么办一份判决书上有以下三个错误:1、流程错误2、使用法律不当3、公开违法检察院说“必须等法院程序走完,即从区县——市——省,走完程序后,才可以到检察院来申请督察,请问:检察院的说法对否?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由于你描述的情况不清晰,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自己进处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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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解决流程司法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解决流程司法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司法程序
1、 ,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书写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体上如何审查、判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作为一种证据,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我国刑事、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的要求。 1.对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与判断,首先要肯定的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与认定事实的证据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对该事实证据作出具体的分析。如车辆的驾驶员是否为车辆的所有人(包括法定所有人和实际所有人),驾驶员是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无驾驶无号牌车辆或驾驶不符合行驶技术要求的车辆的行为、有无无证照驾驶等违法行为等;有无在紧急情况下,驾驶员出于社会公益,比如为救灾、救人、追捕犯罪分子,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不承担事故责任,应由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的情况。 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因当事人的行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推定。如因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3.审查事故认定书的用语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恰当。 4.审查判决、裁定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正确,判决、裁定的结果是否恰当。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在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时,我们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审查的判决、裁定,看其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其结果是否恰当。 程序上如何审查、判断 人民在审理道路交通肇事刑事、民事赔偿案件中,既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加以使用,那么划分事故责任,就应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则,就不具备证据合法性的特征,从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依照《刑事诉讼法》和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如我院审查的史某不服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该交通事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该民警并无鉴定人的资格。审理该案时并未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手续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送达有关当事人,有的只送达当事人一方而没有送达另一方;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了有关当事人,但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如我院审查的多起该类民事申诉案件中,交管部门均未向当事人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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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理赔流程是携带责任认定书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到法院来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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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车出了事故解决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车出了事故解决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事故处理流程
单方事故
单方事故在交通事故中较为常见,是指不涉及第三方的单方交通事故。比如自己倒车撞到电线杆子。碰上这种事故直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等公司的定损员来拍现场照片,然后去4S电维修。
双方事故
1.事故发生点为高速公路时,不要停留,不要下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安全地带,然后报警报保险。
2.事故发生点为市区普通公路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打开双闪,下车查看事故情况。
3.根据车损情况、个人情况、双方沟通结果决定是否私了,私了则或者给钱或者拿钱,然后双方各自走人,不私了则:
A.对方逃逸
1、记住对方车牌号码,报警告逃逸。
2、交警查对方车牌资料。
3、若对方为套牌、假牌、报废车等情况,则
、报保险,报单方事故,保险赔付70%;
、做现场,然后报保险。
4、若能找到对方,则报保险,交由交警和保险公司正常处理。
B.无人身事故,且双方对事故责任取得一致并且事故轻微,则走快处快赔
1、双方驾车驶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点,不能驶离则打开双闪,放警示牌。
2、有条件的情况下拍摄车损情况,不拍也可,双方签署快处快赔单,主要确认责任方(无快处快赔单可简单写下事故形态,双方签字确认后交给无责方、,若对方全责则尽可能扣下对方的行驶证或者驾驶证。
3、约好时间到快处快赔处理点交由保险查勘、定损(之前未签署快处快赔单,则此时签署、。
4、致电4S描述车损情况,让他们大致估计定损额,若与保险定损结果相差太大则让保险和4S进行沟通。
5、若我方全责则
、让对方尽快修车拿发票给你,或者对方修完车我方去买单拿发票、拿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去自己的4S或者修理厂修理;
、拿齐对方修车发票、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快处快赔单和我方保险所需资料让4S代理索赔或者找保险公司报销。
6、若对方全责则
、请自己保险公司的人过来,并且请他们协助定损,请他们帮忙核实对方的现场勘察记录;
、可能的情况下,扣下对方的行驶证或者驾驶证,等车修完再还给他;
、修好后若对方不付款,再报交警,再不行告诉对方准备并申请财产保全--扣车。还有,不处理完,交警会有记录,年审过不了。
C.无人身事故,但双方对事故责任无法取得一致或事故较重
1、打开双闪,放警示牌。
2、报警,交警到后要交警现场开出事故认定单,双方签字。
3、根据事故认定单和个人情况,再次协商私了事宜。
、若事故重大,不建议私了;
、若我方全责,且时间充裕,则不用私了;
、若对方全责,且我方无法判定大概车损金额,则不要私了。
4、仍无法达成私了则报保险。
5、等保险来查勘、定损。
6、致电4S描述车损情况,让他们大致估计定损额,若与保险定损结果相差太大则让保险和4S进行沟通。
7、若我方全责则
、让对方尽快修车拿发票给你,或者对方修完车我方去买单拿发票、拿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去自己的4S或者修理厂修理;
、拿齐对方修车发票、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认定单和我方保险所需资料让4S代理索赔或者找保险公司报销。
8、若对方全责则
、请自己保险公司的人过来,并且请他们协助定损,请他们帮忙核实对方的现场勘察记录;
、可能的情况下,扣下对方的行驶证或者驾驶证,等车修完再还给他;
、修好后若对方不付款,再报交警,再不行告诉对方准备并申请财产保全--扣车。还有,不处理完,交警会有记录,年审过不了。
D.有人身事故,则事故情况一般都较为严重,未处理过此类事故,请记住要先拨打120救人,然后拨打110报警,再参照无人身事故的情况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的解决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时限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 道交法第72条第2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二、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验、鉴定的时限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四、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五、复核的时间期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六、事后报警的时间期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七、尸体处理时间期限 1.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尸体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经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2.对经核查无法确认尸体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认尸启示,登报后10日仍无人认领的经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八、伤残评定时间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九、赔偿调解时间期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8日内制作调解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十、处罚时间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十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十 二、交通事故审理时间期限(一审) 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分普通程序审理和简易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十 三、交通事故审理时间期限(二审) 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十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 执行期限:诉讼执行按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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