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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中间结算款、结算款。关于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发承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对预付款、进度款及结算款作出了规定。发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应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工程款,如发包人拒不按约支付,承包人有权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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