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未取得物权,但完全可以入住。因为善意占有该房屋,形成事实占有。
依照《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
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另外,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在判决生效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