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从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分公司只要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也就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做了登记的,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那么,单独列分公司为被告在法律上应该没有障碍。
变更法人是指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股东会决议之后经过工商登记。如果仅仅是变更法人代表,这种情况下实际的公司资本和资本的公积金总额并未发生改变,所以不涉及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如果股东按原来的出资额转让全部的股权给别人,那么公司也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如果股东个人原价转让个人的股份,这种情况下应该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
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
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通常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