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包括:
(一)公司营业执照具有证明公司成立的效力。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二)公司营业执照具有确认公司身份的效力。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公司营业执照是表明公司身份的法律文件。
(三)公司营业执照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凭证,具有许可公司营业并确定公司经营范围的效力。
不需要设立。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占2/3以上后拥有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这种控制权往往为大股东谋求种种不正当利益提供了便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 引人独立董事,其主要作用如下:
一是有利于公司的专业化运作。独立董事们能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有利于 公司提高决策水平,提高经营绩效。
二是有利于检查和评判。独立董事在评价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绩效时能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相对于内部董事容易坚持客观的评价标准,并易于组织实施一个清晰的、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为自己打分”的行为,最大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三是有利于监督约束,独立董事在监督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也有重要的作用。
四是平衡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独立董事由于在公司董事会中处于独立地位,不代表任何利益主体的利益,同时在表决中被赋予了一定的特别权力, 对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平衡作用。挂牌公司不是上市公司,现行新三板制度没有强制要求设立独立董事。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几类:
(1)无限(责任)公司:
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比如独资公司(一人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注册资金)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得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法律没有限制法人不能注册多家公司,但是若你成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后,你之后注册的公司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的合伙公司,且经营范围不涉及之前行业,担任法人就可以成立。相反,若你一开始成立的是两个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且担任法人,那你仍可以在另外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人,但是不能涉及同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