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起诉方(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证以及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财产争议为主的离婚纠纷,应提供财产的权属证据(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共有财产),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情况证据材料等。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