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需要注意以下这类约定可能无效:
(1)约定不动产归双方共有或归一方所有,但未作产权变更。这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后面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2)协议里约定“净身出户”等条款,此类约定法官往往会以约定不明确而不予认可。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您需要向律师或公证机关了解一下是否需要办理公证以及能否办理公证,不需要办理公证例如离婚协议的公证,因为离婚协议自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不需要专门办理公证;
不能办理公证例如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如果确定需要并且可以办理,您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包括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具体材料与流程可以直接致电该公证机关。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的内容:
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是夫妻对婚后的财产归属作出约定的书面合同,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年轻人的思想也越来越新潮,许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办理一份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可以明确俩人婚后的财产。婚前财产公正具体办理流程为:(一)准备好以下材料: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与内容相关的财产归属权证明,比如:房产证,如果还没拿到房产证的话,则需要带购房合同以及付款发票。3、协议书的内容包括:个人的名字、性别、职业、地址等个人信息。另外,还有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权等事项进行规定,等公证员对该内容进行审查和修改好之后,会让当事人签字。
(二) 在准备好以上的材料以后,两个人必须一起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表格,不允许委托他人或者一个人前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三)当申请被受理以后,公证员对财产的内容,有义务询问当事人在订约时是否受到欺骗或者误导。双方对公证员的提问要如实回答,再由公证员说明双方签订该协议后要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好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然后在规定日期内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