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08年5月,王某从幼儿园将孩子接回来,发现孩子不对劲,很沉默没有平时那么闹腾,还老喊身上疼,不让碰,王某遂带孩子去医院,发现孩子全身是伤,追问下才知道,是老师打的,遂王某委托王豪律师提前诉讼,要求幼儿园对孩子做出赔偿,并且道歉,幼儿园老师辩称是孩子太闹自己摔的,此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案件涉及金额3万元,王豪律师合法收取原告王某律师费5000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张某与贾某是男女朋友关系,2009年双方见过了父母,张某父母不同意与贾某的事情,张某便与贾某分手,贾某恼羞成怒动手杀了张某,事后,张某父母将贾某告上法院,要求贾某为女儿偿命,贾某一直辩解说自己并非故意,经法院判决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的应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该案件涉及金额60万元,王豪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父母律师费3万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06年3月,张某与吴某发生冲突,张某失手将吴某打死,警察赶到后,双方家人进行协商,吴某家人拒绝接受赔偿,坚决要张某负刑事责任,遂委托王豪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负刑事责任判死刑,张某家人认为,打死人并非故意是失手,他们可以做出高额赔偿,吴某家人拒绝,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一下有期徒刑,并对其吴某做出赔偿,该案件涉及金额50万元,王豪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吴某家人律师费3万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13年6月,马路上王某开车正常行驶,行人张某有急事所以高速奔跑闯红灯,导致王某来不急刹车将张某撞飞摔成重伤,交警及其张某家人赶到后,由两家人协商赔偿金额,协商未果,张某委托王豪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负责其所有的医药费直至痊愈,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王某拒绝,认为当时自己正常开车,是张某闯红灯忽然冲出来才发生事故,不应做出额度较高的赔偿,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交通法规定车主只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补偿,也可以保险,该案件涉及金额6万元,王豪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律师费5000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12年4月,刘某醉酒驾驶致王某当场死亡,车祸发生后刘某惊醒,因害怕弃车逃逸,警察赶到后通过视频及其车牌号找到刘某家人,事后,王某家人委托王豪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仅要做出赔偿还要负刑事责任,该案件经法院认为根据《刑法》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一下有期徒刑,并对其家人做出赔偿,该案件涉及金额40万元,王豪律师合法收取原告王某家人律师费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