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对于员工迟到的处理,可以参考以下三种方案予以解决:
1.全勤奖法
设立全勤奖,如果该月无迟到、未请假,则发放全勤奖,反之则无;与罚款、发红包相比,这是一个正向激励的方法。
与全勤奖相伴的是,还可以每月公布全勤奖名单,让员工对此有荣誉感,做到经济、精神的双重满足。
2.绩效挂钩法
如果公司有员工绩效,可以把考勤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不管多少,对于绩效这个东西,员工都是希望能多拿多拿,能多“挣分”就多挣。
3规章制度法
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列入,迟到相关事宜,例如迟到一次不过问,迟到两次部门警告,连续迟到三次严重警告,累计记过多少次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合同。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必须强制缴纳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不是必须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10月1日—3日安排工作按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余放假时间安排工作不能补休按200%支付工资报酬。
国庆节放假期间,其中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10月1——3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余放假时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