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4年年5月份,王某、赵某,经过提前预谋,携带水果刀、手套等作案工具,在长沙市实施入室抢劫。其假冒快递人员,在骗得保姆林某开门后,入室抢劫。期间遭到保姆林某反抗,王某遂用水果刀向林某颈部捅了两刀,致林某当场死亡,事后两人被抓获并判了邢,林某家人觉得林某是在工作时被杀,雇佣他的人应做出赔偿,张某觉得,杀人犯已经赔偿了,所以拒绝,林某家人就委托高发星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对林某的死做出赔偿,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的死亡应属于工伤,张某应对其做出赔偿,根据该案件设计的标的,高发星律师合法收取原告林某家人律师费5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3年4月,王某准备买房,看好以后,正好开盘选房的那天他不能回来,就把钱打给了帮自己选房的销售,可是左等右等都等不定销售的消息,在打电话联系该销售时才明白自己被骗,报警后警察追捕该销售,王某就委托高发星律师提起诉讼,认为这个销售是该公司的员工,他犯错,公司也应承担责任,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销售是在职期间犯的错,所以圈走的钱应由该公司先行垫付,根据该案件涉及的标的,高发星律师合法收取原告王某律师费5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刘某和王某是朋友,两个人共同经营这一家游戏制作公司,后来设计出一款很棒的游戏,刘某以家里被盗,游戏资料也被盗的理由,将游戏占为己有,王某听完后,信了,说没事大不了在做,可以一个星期后有一个游戏上映了,特别火,王某玩过后发现这就是之前自己设计出来的,才明白游戏根本没有丢,便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将游戏归还与他,并负刑事责任,刘某一直辩解游戏是他做,不是他丢失的那个,经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个游戏是他所有,所以不能做出判决,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王某律师费1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王某是一个律师,2013年4月接到一个案子,多次努力后败诉,对方觉得他无能,都怪他才败诉,就将其打成重伤,事后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对方不赔他便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医药费,对方觉得自己没错,他不能帮忙赢的胜利,挨打活该,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应赔偿王某所有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共10万,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律师费9千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郑某是一所高中的学生,后被老师吕某骗出去实施了强奸,并威胁她不许说出去,直到有一日郑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不敢报警,就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经律师帮忙取证后,要求该老师赔偿并负刑事责任,该老师一直说是学生自己诱惑她,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吕某多次强奸后还拒不承认,还导致其怀孕,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郑某精神损失费20万, 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郑某律师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