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待遇标准计发。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2014年9月30日(含)前已退休且原属于编制内的人员(即“老人”),继续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新人”待遇标准计发。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即“新人”),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计算公式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需准备的材料: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3)诊断证明;
(4)出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6)住院收费发票
(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
以上3-7条在出院时就可以找医院一次性全部办理完,免得还要再跑医院,要是外地医院更是不方便。
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如果第一次是以购房的情势而支取的住房公积金,那末第二次就要以还贷的方式支取了,职工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下面这些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由于了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从办理之日起满半年后才能再1次申请提取,而每一次提取都需要经由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专用的存折或者者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商业性的个人住房贷款部份需要提供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还款证明(须要银行加盖业务公章)或者者是借款合同指定的账号的供楼存折(须打印从上次审批日起累计的还款记录,至少是打印到最近两个月的)。
(4)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5)结婚证(只合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