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1年5月,张某乘坐电梯回家时与其一同上电梯的还有郑某与其孩子,郑某孩子调皮在电梯里玩水,导致电梯进水张某被电,差点电成重伤,张某要求郑某赔偿医药费,郑某认为孩子又不是故意的,拒绝赔偿,事后张某将物业和郑某一起委托高发星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做出赔偿,郑某认为孩子还小,又不是故意的拒绝赔偿,物业公司认为是郑某孩子所为,也拒绝赔偿,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做错了事,监护人应做出赔偿,该案件涉及金额50万元,高发星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律师费2.5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3年4月,王某溜完狗后准备带狗坐电梯回家,等电梯时碰上了好友郑某,就聊起了天,没有注意到狗,电梯门开时狗走了进去,他没进,但是牵引绳还在她手中,狗坐电梯上去了,她着急之下拉着绳子不放手,将狗活活勒死,女子生气就去找物业理论,要求物业做出赔偿,物业认为跟他们没关系,拒绝,王某便委托高发星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做出赔偿,经法院审理后认为,狗的死亡是王某自己失误而导致的,自己应负全责,跟物业没有关系,该案件涉及金额2万元,高发星律师合法收取原告王某律师费3000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3年7月,张某去逛商场,因感应电梯出了问题,夹住了张某的胳膊后,就下行了,电梯没有及时停住,夹断了张某的胳膊,事后商场赔偿了张某30万,但是张某嫌太少。就委托高发星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张某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等共计80万,商场认为他们已经赔过了,而且当时电梯的故障是突发的,他们也不能控制,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场人员失误没有做好检查,应当赔偿各种费用50万,该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高发星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律师费3.2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林某和沈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林某平时无所事事,爱玩,一次经朋友介绍去玩牌,输了很多还不起了,还欠下不少高利贷,刚好有人看上了他女朋友沈某,他就将主意打到了女朋友沈某身上,将沈某卖给了那个人,沈某得知后就报了警,经警察取得证据后,便委托高发星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林某负刑事责任,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已经犯了拐卖妇女的罪名,判其有期10年,该案件涉及金额0元,高发星律师合法收取原告沈某律师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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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刘某女朋友要刘某给她买车,不然就跟他分手,刘某没有钱,就将注意打到了王某身上,2013年5月,刘某向王某假借有事用车的理由,向王某借车,在软磨硬泡下王某答应了,但是几天后王某见刘某一直都未归还车辆,就向其讨要,谁知刘某根本就不承认,说车是自己买给自己女朋友的,还拿出了各种证件,王没办法了,便委托高发星律师提起诉讼,认为刘某以借车名义强行占用车辆,还不归还,应赔偿,并负刑事责任,刘某一直称车是自己的,不是借他的,经法院审理查看双方证件后发现刘某的车辆证件都是假的,认为刘某故意占用他人车辆,不归还还伪造假证,拘留15日,将车归还,并赔偿王某损失1万,该案件涉及金额30万元,高发星律师合法收取原告王某律师费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