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郑某是一所高中的学生,后被老师吕某骗出去实施了强奸,并威胁她不许说出去,直到有一日郑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不敢报警,就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经律师帮忙取证后,要求该老师赔偿并负刑事责任,该老师一直说是学生自己诱惑她,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吕某多次强奸后还拒不承认,还导致其怀孕,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郑某精神损失费20万, 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郑某律师费5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赵某老公不允许赵某上班,平时也不给她零花钱,在2013年5月,认识王某,王某告诉她自己把一些越南姑娘卖给娶不起媳妇的人家来挣钱,就蛊惑赵某扮成越南姑娘,然后把她卖出去,她在跑回来,赵某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就答应了她,在第三次她逃跑的时候对方报了警,对方就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对赵某做出处罚,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已经属于诈骗罪,判其10年有期徒刑,并归还所有钱财,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赵某律师费3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3年6月,学校正在上体育课忽然跑进来几只流浪狗将学生张某咬成重伤,事后张某父母去学校理论认为是学校没有保护好才导致受伤,学校认为,流浪狗的闯入谁也没用预料到,后张某父母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对孩子受的伤负责,赔偿,学校认为当时是体育课,老师离受伤学生并不是太近,根本救不到,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流浪狗的闯入谁也不能控制住,但是学校也有失察的责任,应承担该学生医药费40%,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父母律师费3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3年5月,张某忽然发现家里莫名其妙的少了三万块钱,一问之下才知道儿子前几天下楼下超市买东西的时候被楼下超市老板威胁往游戏里充钱,张某一听之下就去找超市老板索要,超市老板根本不承认,报警经警察调取证据后,便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老板归还所有钱财,并进行拘留,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老板威胁未成年孩子,应拘留15日,并归还其威胁的三万元,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律师费3000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4年6年,赵某天生就有心脏病,再过红绿灯时刚好有车拐弯,他便等待车辆通过,车刚过去就见一只哈士奇站着要扑过来,赵某从小就怕狗,忽然被吓了一跳心脏病发作,狗主人及时送往了医院后也还是抢救无效身亡,赵某家人就要求狗主人对赵某做出赔偿,狗主人不愿意,赵某家人就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狗主人对赵某的死负责,赔偿100万,狗主人认为,狗当时是牵了绳的,并没有扑上去,拒绝承担,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做为狗的饲养管理人,没有看好,让其吓到人应承担责任,因赵某天生就有心脏病,遂判决狗主人张某赔偿死者30万,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赵某家人律师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