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0年4月,张某的孩子从幼儿园放学回来后就一直一声不吭,张某问也不说话,后来忽然看见孩子坐过的地方有血,将孩子叫过来后脱了裤子各种询问后才知道,学校男老师对她做了,张某当即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该老师偿命,幼儿园学校一直辩解跟学校老师没有关系,认为是家长看护不严造成的,经法院审理查证后就是该学校老师所为,该老师所做所为已经触犯到刑法了,根据国家规定奸淫未成年儿童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律师费3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吴某与刘某是男女朋友关系,2010年6月双方见过了父母,订好了婚期,在即将举行婚礼的时候因为彩礼的问题,吴某不嫁了,两天后刘某觉得吴某这么干很不给自己面子,就威胁与其尽快结婚,吴某不同意与刘某打了起来,刘某失手将吴某打成重伤,吴某家人就与刘某谈赔偿金,没谈拢,吴某父母将刘某告上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女儿赔偿金80万,并拒绝归还彩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威胁吴某与其结婚,并将人打成重伤,处以15日拘留,赔偿损失费50万,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父母律师费4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09年6月,郑某与赵某发生冲突,郑某失手将赵某打死,因害怕逃逸,赵某家里人找不到他就报了警,警察找到后发现赵某已经身亡,经各种查证追查到了郑某,郑说自己可以赔钱,赔多少都行,但是赵某家属坚决要郑某负刑事责任,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负刑事责任并判处死刑,不要赔偿,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一下有期徒刑,但是郑某杀人后逃逸,并没有悔改心思,遂判其无期徒刑,缓刑两年,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吴某家人律师费5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赵某老公不允许赵某上班,平时也不给她零花钱,在2013年5月,认识王某,王某告诉她自己把一些越南姑娘卖给娶不起媳妇的人家来挣钱,就蛊惑赵某扮成越南姑娘,然后把她卖出去,她在跑回来,赵某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就答应了她,在第三次她逃跑的时候对方报了警,对方就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对赵某做出处罚,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已经属于诈骗罪,判其10年有期徒刑,并归还所有钱财,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赵某律师费3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3年6月,学校正在上体育课忽然跑进来几只流浪狗将学生张某咬成重伤,事后张某父母去学校理论认为是学校没有保护好才导致受伤,学校认为,流浪狗的闯入谁也没用预料到,后张某父母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对孩子受的伤负责,赔偿,学校认为当时是体育课,老师离受伤学生并不是太近,根本救不到,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流浪狗的闯入谁也不能控制住,但是学校也有失察的责任,应承担该学生医药费40%,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父母律师费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