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周某家养了一只大狗,2014年5月,早上带狗溜达跑步,郑某忽然过来就要摸狗,周某不同意,郑某就非要抢摸,摸的时候狗跟他呲牙,郑某直接踹了狗两脚,狗将周某拉倒,追上郑某将其多处咬伤,事后郑某向周某索要赔偿,张某拒绝承担,郑某便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周某承担责任,支付医药费,周某辩称是他自己踹了自己家狗几脚,狗才将他咬伤的,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应承担主要责任,周某作为狗的管理人员应承担30%的责任,该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律师费30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下午张某带着家里的狗出来遛弯,同住一个小区的赵某带孩子刚从幼儿园回来,孩子看见狗就想摸摸,张某不同意,怕咬到,可孩子就是不听,其家长也不管着,导致孩子被狗咬伤多处,张某自己也被狗不慎划伤,事后赵某向张某索要赔偿,张某拒绝承担,赵某便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孩子的医药费,赔偿金,张某辩称自己已经告诉他不许摸,家长在旁边看着也不管,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作为孩子的家长没有管理好孩子应承担50%的责任,张某作为狗的饲养者,应承担50%,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律师费52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3年4月,王某的亲戚林某带孩子来家里玩,孩子跑去了阳台,王某家因为没有孩子,所以阳台是露天的,孩子不慎从阳台掉落下去,事后林某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责任,王某辩称,孩子是自己掉下去的,凭什么他要承担责任,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看好孩子,应由其家长自行承担所有责任,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林某律师费200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王某是一名程序员,2013年5月,因工作压力大,猝死在了公司,事后其家属和该公司多次协商赔偿都未果,王某家属便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辩称是其突然猝死在公司里,和公司没有关系,经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应当为自己负责,公司也应承担10%的责任,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王某家属律师费130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周某按公司要求去机场接一个客户,叫了一辆专车去接,在去的路上发生车祸,周某当场死亡,事后专车公司支付了赔偿,其家属让公司承担一部分责任,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周某家长便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赔偿,公司辩称是专车司机导致其受伤,应由专车公司承担责任,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公司应按工伤法规定承担责任,支付赔偿,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周某家人律师费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