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4年5月,赵某早上上班,在快到公司的路上,碰见了正在遛狗的陈某,赵某摸了两下,狗忽然咬向他,将他的手划伤,陈某说带他去打针,赵某说没事,就去上班了,几天后就开始不对劲,发高烧,送往医院后,经检查是狂犬病,赵某家属便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承担责任,陈某辩称自己当时已经跟他说带他去打针了,是他自己不去的,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对自己的事应承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40%的责任,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赵某家属律师费45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5年5月,吕某的包丢了,被一对扫大街的老两口捡到,老两口给联系到他将包还他,吕某看不起老两口,对其一顿辱骂,还打了老头,后老两口儿子陈某得知,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吕某承担老人的医药费,赔偿老人人身损失费,吕某辩称不是他们偷的,包怎么会在他俩哪里,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吕某无故辱骂他人,还打了人家,应当承担赔偿,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陈某律师费42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4年6月,赵某带着3万现金坐出租车去公司,下车的时候将包落在了车上,等到了公司他才发现自己包丢了,就赶紧打电话给出租车公司,但是这期间司机已经拉了几波客人了,包已经不在车上了,赵某就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出租车公司赔偿自己的3万块钱,出租车公司辩称是其自己下车的时候忘记拿了,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应承担自己损失的全部责任,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赵某律师费30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3年4月,早上徐某准备开车上班,往后倒车,正巧林某蹲在他车后边系鞋带,撞上了,徐某没有看见他,将他压在了车底盘下导致其身体多处擦伤,徐某听见了声音才知道,自己好像撞到人了,下车发现对方没什么大碍就赶紧开车走了,事后林某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徐某赔偿他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徐某辩称他蹲在自己车后边,自己没有看到才不小心撞伤的,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将他人撞伤,应当承担赔偿,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林某律师费55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4年5月,赵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路上没多少人,他不免骑的快了点,忽然王某家的孩子跑出来,赵某躲避不及连人带车冲进了小区绿化里,身上多处摔伤,擦伤,王某一看情况就赶紧带着孩子跑了,事后赵某委托盛新银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医药费及误工费,王某辩称是其骑车太快才冲进去受伤的,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为了躲避孩子受伤,王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承担所有责任,支付赔偿,根据该案的标的金额,盛新银律师合法收取原告赵某律师费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