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健身房负主要责任。健身会所作为经营者,受伤与其管理过错有直接因果关系。可以通过健身会所有没有安排专业的健身教练进行现场指导及协助;在会所内有没有人进行健身风险提示、标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的方法来判断健身房是否尽责。根据《侵权责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交公。当公民捡到物品应归还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公民拾到物品要归还,这是必须的,也要分开来看,如果你知道是谁丢的就直接能还给他,但如果不知道通过其他方法也没找到失主就可以自己先替失主保管,所须保管费当失主认领时由失主承担,如过经过一定的时间失主还是不来认领可以交到相关部门《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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