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限房不能出租。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政府对两限房的管理规定也不尽相同,但各地政府都称将对擅自出租、出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而对极少数严重违规、拒不整改的家庭,将通过收取违约金、追缴不当收益直至收回住房等方式严肃处理,并通过司法等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首先要与出租人沟通,确认出租人同意承租方转租,并获得其书面同意;并与原房东沟通次承租人是否直接支付给原房东,并沟通押金是否可以退回。
寻找次承租人,并应与次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限,并在转租合同上预留房东签字位置。转租合同中同时应约定好押金、房租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费用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等条款。
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 首先房东催缴房租,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可能租客确实暂时有资金问题,房东应该予以理解,暂缓租金的收缴。这样有利于维护双方关系,租客也会对房东感恩。当然,可能有租客故意拖欠租金的行为,这时就应该和租户讲明拖欠租金的责任。另外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派出所调解解决纠纷。
2、 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可以较好书面催缴房租,并保留证据,以防承租人狡辩未收到催缴通知。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法院审理后承租人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房东提交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承租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