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房产在上海市虹口区的,可以去虹口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上海居住证申请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在上海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