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在逃人员自首能否判缓刑要看其所触犯的刑事犯罪是否是轻微的罪行,如果所触犯之罪至少要被处罚3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是有自首的情节,不至于减轻到三年以下的,也是不能判处缓刑的。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自首是减轻刑法的依据,不是判处缓刑的依据。
加工枪支配件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点标准是:
一、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成套散件一套以上、气枪2支以上或者非成套枪支散件30件以上;
二、达到前款各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我国刑法上并没有限制缓刑的次数,被判处缓刑一次能否再次被判缓刑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没有禁止,所以应该是根据案件的情节决定是否能够再次判处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是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构成累犯者;
二是由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得出不关押也不会再危害社会的结论。能否再次被判缓刑也要看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和法官的自由裁量。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标准。危险物质,根据《刑法》的规定,指具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储存危险物质,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是指:
一、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数量较多的。
二、多次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屡教不改的。
三、既买卖又储存危险物质的。
四、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他人利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
五、出于实施其他犯罪目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
如果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简单点说就是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判决宣告前一人犯罪的并罚内容为: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