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般的犯罪经过下列期限,相关机关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另外,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所以,如果当年那个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侦查的,无论他逃20年还是30年,都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假如那个刑事案件没有立案侦查,相关机关则不再追诉。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属于实体法。
刑法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是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
刑法,是指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即什么行为是犯罪,犯罪了要负什么责任,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是刑事犯罪的实质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法律,是程序法。现在一件案子,如果是公安局立案,检察院起诉的,那就是刑事案件,这个案件的审判用刑法,要判多少年。这个案子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一审这些程序问题用刑事诉讼法。同样,如果它是一个老百姓告另一个的,那就是民事案件,法官判谁对谁错就按照民法,而这个案件什么时候申,审判时要去多少人这样的,就是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予以再审立案,进入再审程序,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再审决定书,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表示案件进入复查阶段。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应当写明当事人及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内容是: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要看是否违反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若违规的可以向检务督查部门反应。检察院应该做出不抗诉决定的有:
1.申诉人在原审过程中未尽举证责任的;
2.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者违法的;
3.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供的新证据;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但处理结果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不大的;
5.原审违反法定程序,但未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6.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