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首页

刑事诉讼语音解答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刑事传唤是多少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刑事传唤是什么意思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一审在中院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二审判决生效执行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

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哪些机关负责

刑事立案管辖分为三个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除上述案件外,均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

上一页下一页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事务 医疗纠纷 公司经营 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 征地拆迁 其他 建设工程纠纷 金融保险 涉外专长 互联网纠纷 税务类纠纷 行政类 非诉讼类 诉讼仲裁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法律顾问 环境保护
不限 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 司法鉴定 刑事赔偿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公司犯罪辩护 毒品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死刑辩护 职务类犯罪辩护 刑事风险防控 刑事立案 贪污受贿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强奸辩护 无罪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首页 > 语音解答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首页 我的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